中银绒业高增长画皮 内销客户隐匿裙带关系
2013-09-12   作者:记者 施浩 王雪青 赵志国 黄群 潘建 翟敏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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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操纵17账户一度持股超8%

  如果说中银绒业的部分外销涉嫌造假,那其内销业务的运作更令人惊悚。
  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前五大应收账款明细为样本,记者梳理出5家核心内销客户,分别为宁夏雪晶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俊峰绒业有限公司、吴忠市忠兴绒业有限公司、宁夏国斌绒业有限公司、宁夏成丰工贸有限公司。
  据实地查证,上述公司均高度疑似中银绒业关联方或由其实际控制的“会员”企业。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材料揭露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中银绒业最大内销客户之一雪晶绒业的实际控制人刘锦荣,曾幕后操控17个账户买卖中银绒业股票,持股比例一度达8.84%,并被监管部门立案稽查。
  依据相关规则,雪晶绒业无疑应认定为中银绒业关联方。监管部门甚至认定:刘锦荣隐蔽老辣的作案手法,背后违规交易、逃避调查的意图更为明显,属于故意违法。
  对此恶劣违规行为,中银绒业此前、此后均未在任何公告中有只言片语的提及,亦未将其披露为关联方。至今,雪晶绒业仍以优质客户身份与公司紧密“合作”。
  这些事实,与雪晶绒业关联密切的中银绒业理应知情,为何瞒而不报?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个更大的棋局?

  雪晶绒业边做生意边炒股

  今年8月,记者来到干涸、宁静的宁夏平原,实地探访中银绒业所在的灵武羊绒园区。雪晶绒业等多家客户亦落户于该园区。
  工商资料显示,雪晶绒业成立于2004年5月,法人代表为刘锦荣,系中银绒业2011年第三大客户、2012年第二大客户。两公司相距不足1公里。
  查资料,雪晶绒业是集羊绒分梳、绒条、纺纱、治衫、制呢、研发为一体的大型羊绒制品进出口贸易、民族用品生产等深加工企业。公司总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现有员工65人。
  从文字介绍看,雪晶绒业与中银绒业是竞争对手,何以向其采购产品?
  在雪晶绒业办公地,其招待室的墙壁上悬挂简介称:现拥有260吨分梳无毛绒的产能,产品供给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雪晶绒业同时还是中银绒业的供应商。
  有必要介绍下羊绒产品的生产流程:先采购山羊绒原料,再洗净成水洗绒;水洗绒通过分梳形成无毛绒;无毛绒又可制成绒条、纱线,后者最终可以制成羊绒衫等成品。可见,雪晶绒业从事的是水洗绒至无毛绒之间的加工工作。
  雪晶绒业和中银绒业有何关联?记者在厂区内采访到了不少员工,均表示刘锦荣与马生国合作数年、私交甚笃,是拜把子兄弟,互相一直有交叉投资。
  同时,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一份证据显示,2010年,监管部门曾对刘锦荣操控“黄某某”等账户超比例持有中银绒业股权未按规定披露行为立案稽查。
  据查,刘锦荣曾委托朱某某和王某操作“黄某某”等17个资金账户买卖中银绒业股票,资金由刘锦荣提供,相关权益归其所有。
  当时,“黄某某”账户组曾共持有中银绒业股票953.9万股,占已发行股份的5.75%,超过5%;此后一度持有中银绒业股票比例最高达8.84%。
  监管部门认定刘锦荣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并且,刘锦荣的操作手法更具隐蔽性,违规交易、逃避调查的意图更明显,属于故意违法。监管部门决定,对刘锦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在宁夏期间,记者经多方确认,监管部门查处的刘锦荣,正是雪晶绒业的法人刘锦荣。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亦要求,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应定性为关联方;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相关方也应认定为关联方。其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规则进行披露与监管。
  截至目前,中银绒业仍未在定期报告中将雪晶绒业列为关联方。在明知刘违规超额持有公司股份的背景下,中银亦坚持与其进行紧密合作。

  同业企业的关联方魅影

  除雪晶绒业外,其他内销客户亦以更隐秘的方式遮蔽着关联关系。查阅工商资料,俊峰绒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人代表为王永贵,系中银绒业2010年第一大客户、2011年第二大客户、2012年第四大客户。两公司相距约1.5公里。从主营业务看,俊峰绒业也为中银绒业的同业企业。
  记者实地到访俊峰绒业,门卫称公司目前处于歇业停休状态,厂区内没有员工,何时复产尚不得而知。记者随后以采购商身份向门卫了解公司与中银绒业的关系,后者脱口而出:“马总2009年买下了厂子,现在我们给他们做分梳”。但说完后怔了一怔,又旋即追问:“你是不是采购商?怎么会不知道这个?”
  记者又探访了忠兴绒业。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法人代表为马金忠,系中银绒业2010年第五大客户、2011年第五大客户、2012年第一大客户。
  查资料,忠兴绒业专门加工分梳国产无毛绒,出口产品主要销往英国道森公司和意大利细内达公司等,现有200吨无毛绒产能。可见,忠兴绒业也是中银绒业的同业企业。
  记者在忠兴绒业厂区采访,只看到门卫一人。他介绍,公司早已被灵武一家大的羊绒企业收购,目前停产半年有余。
  记者转回中银绒业厂区,找到几位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者确认忠兴绒业、俊峰绒业均为中银旗下公司。
  另一方面,中银绒业2008年年报显示,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公司以70万元租赁经营忠兴绒业。2009年5月8日,《吴忠日报》刊登吴忠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公告信息,显示忠兴绒业法人变更为杨发斌,股东变更为杨学军、杨发斌、王东军。
  有知情人士称,自2009年后,忠兴绒业实际由中银绒业副总经理章建武负责,而杨发斌则为中银绒业职工。
  此外,记者探访的国斌绒业、成丰工贸呈现另一番景象——早已转型地产、皮草业务。
  查阅工商资料,国斌绒业成立于1998年2月,法人代表为马国斌,系中银绒业2009年第五大客户、2011年第一大客户。成丰工贸成立于2001年5月,法人代表丁生国,系中银绒业2012年年报披露的第五大应收账款方,亦是客户。两公司距离中银绒业均不足2公里。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马国斌为马生国同乡,是领着后者做羊绒生意的师傅。

  巨额资金挪移体外 财务数据疑云重重 暗藏利益链条

  中银绒业为何与疑似关联方存在大量交易?背后是否有更隐晦的商业逻辑与利益链条?
  通过大范围的资料梳理与客户探访,以中银绒业资金流向为切入口,记者发现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科目明显异常,疑窦重重。
  查阅诸份公告,比对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科目明细,可知中银绒业的内销大客户几乎均是供应商。
  据披露,2009年至2011年,公司向国斌绒业、忠兴绒业和俊峰绒业三家公司销售水洗绒分别为8547.01万元、2亿元和4.45亿元,分别占该年水洗绒销售收入的100%、90.46%和72.43%,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1.17%、17.11%和24.57%。
  同时,2009年至2011年,公司向上述三公司采购无毛绒9474万元、2.06亿元和4亿元,分别占该年无毛绒采购总金额的53.64%、72.30%和65.23%,占当年采购总金额的13.72%、20.66%和19.55%。
  对此,配股书轻描淡写称:由于羊绒行业的特性及现状,公司的水洗绒销售客户与无毛绒采购供应商存在部分重叠的情况。
  再查中银绒业多年财报所载前五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上述供应商+客户“两头吃”的企业竟同时出现在公司应收帐款、预付账款前五大名单中。
  如俊峰绒业系中银绒业2011年第二大应收账款对象、2012年第四大应收账款对象,同时也是2010年第四大预付账款对象、2012年半年报第三大预付账款对象;雪晶绒业、国斌绒业、忠兴绒业均有类似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运作存在一种可能:通过关联方的非关联化披露,致使一笔笔委托加工业务在入账时构成虚增收入与采购额的财务效果,内销产值真实性疑问极大。
  同时,既然只是委托加工业务,中银绒业为何愿让客户“两头”占用资金?合理的解释是,通过预付与应收两大科目,公司将大额资金向体外关联方沉淀,逃避资金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中银绒业向疑似关联方销售水洗绒的内销业务,带来优于同业的毛利水平:2011年为15%、2012年为19%,均高于公司销售后段产品无毛绒的毛利率13%及12.3%。
  再看财报数据,中银绒业历年的存货持续攀升,截至2013年上半年存货达27.1亿元,占总资产近半,其囤货动机存疑。对比2009年-2012年的数据,4年间,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出11亿,但存货增加了16亿。
  中银绒业的存货真实可信吗?记者采访多家国内羊绒龙头企业,均认定中银绒业的羊绒原料存货并不多,2013年春还因为原料供应不足向业内其他公司进行高价收购。
  退一步说,即使存货真实,中银绒业持续增加存货是否有必要?一羊绒业巨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羊绒企业的原料库存,一般以满足一到两年的生产为宜,羊绒是可再生资源,囤积过多没有必要,“类似中银的做法,存货比例明显过高,反映销售能力滞后,占用大量资金,并且可能发生大额存货跌价损失。”
  除却公司所称上游垄断战略外,是否存在另一种财务运作机关:一边在利润表虚增净利润、一边在资产负债表虚增难以评估的存货?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至今,大量政府补助、贴息及出口退税占中银绒业利润总额的六成以上,这才是其利润增长之源。据查,2009-2011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592.22万元、3619.44万元和5284.73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6.37%、48.56%和31.77%。2013年至今,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更大,截至目前已达2.11亿元。
  2009年至2011年,中银绒业应收退税金额分别为2140万元、4186万元和966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07%、53.06%、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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