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失能老人增多,失能老人需要得到有效的医疗护理。为此,青岛市以制度创新为驱动,通过社保筹资的方式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需求和费用问题,从根本上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以及每个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青岛市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132.67万人,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已达17.3%以上。其中,全市失能半失能老人约2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养老院,对失能老人及家庭来说,长期医疗护理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
面对迫切的社会需求,青岛市积极探索医疗护理保险的新路,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保障,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在制度设计上,青岛市运用社会保险管理机制,优化医保资源配置,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康、护”相结合的社区医疗机构和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护理机构为载体,兼顾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参保人,建立筹资、支付、经办、服务机制,满足参保人多样化长期医疗护理需求。
青岛市将护理保险费用的支付从医疗保险中剥离出来,参保人在养老护理机构、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的相关费用列入专门的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在筹资标准上,综合考虑个人、医保基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适时调整。筹集护理保险费主要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的方式,各级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
在服务模式上,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需求,设定了入住定点护理院的长期医疗护理、入住定点医院的医疗专护和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居家医疗护理三种模式,由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自愿选择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定点机构提供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纳入报销范围。
在支付标准上,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不设定起付线,对入住定点护理院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照料发生的医疗护理费报销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报销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