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以下简称“阿里”)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马云表示,合伙人制度能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希望合伙人制度能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
马云介绍,2010年阿里18位创始人辞去“创始人”身份,集团开始尝试合伙人制度。马云认为,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马云还介绍,在阿里巴巴至少工作5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当选集团合伙人。据悉,阿里合伙人每年遴选一次,无既定名额。合伙人由现任合伙人一人一票选出,须获75%以上同意才可当选。此外,当选的合伙人无固定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
马云在邮件中还对近期公司上市传闻做出表态。近期有消息称,由于港交所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所以阿里和港交所正在讨论“创新”的上市方案,以确保马云和管理团队在公司上市后依然拥有控制权。对此,马云表示:“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对于“合伙人制度确保公司控制权”的说法,马云在邮件里回应道:“我们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
马云同时强调,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这个机制将确保阿里创新不断,组织更加完善,在未来的市场中更加灵活和更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