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扩大试点方案将出台 新三板概念或受益
2013-09-05   作者:记者 倪铭娅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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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4日在2013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提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定,应能很快出台。在全国范围内,不管是在什么地区的企业,只要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均可申请在新三板交易。此举将极大地扩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表示,新三板在融资工具方面将有新发展。下一步,将发布股权融资制度和债权融资制度等。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各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正在准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挂牌公司得到银行贷款授信。
   在新三板企业股权转让方式方面,谢庚表示,将包括集合竞价、做市商、一对一确定报价转让和其他一些协议转让等方式。这是针对新三板企业差异性做出的多元化股权转让制度安排。
    高新区概念股、参股“新三板”个股,以及券商股等新三板概念股或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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