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经营管理混乱的券商,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况,对其采取限制部分业务、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撤销有关行政许可等监管措施。
针对此次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凸显光大证券不符合相关规定,目前上海监管局已经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整改。证监会也对光大证券开展了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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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光大证券调查取证已基本完成 正移交相关部门审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3日说,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的调查取证已基本完成,正移交证监会内相关部门审理。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将公布处理结果。(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