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小贷公司受困三大难题
竞争环境欠佳 税收负担沉重 风险防控不易
2013-08-21   作者:记者 赵梦卓 王晓明/长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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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我国开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长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税收负担相对较重、金融风险不易防控、缺乏公平竞争环境等三大问题凸显,制约了长春小额贷款公司前行脚步。
  专家建议,政府应为小贷公司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同时,小贷公司也需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贷款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李鬼”横行扰乱市场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长春市走访发现,不少繁华街区充斥着“快速贷款”、“小额贷款”的字样。仅在安达街一条街上,除了广源、汇阳等三四家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外,还有不少牌匾或者小广告声称能做此类业务。
  长春市民陈强表示,经常能收到一些“快速贷款”、“无抵押贷款”等内容的短信,他随即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展示了手机里收到的一条短信:“您还在为借不到钱而苦恼吗?本处为你轻松解决。利息年15%,月3%,1至50万当天放出。”
  吉林省某富民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田晓峰也告诉记者,他曾经看见“无抵押贷款”的广告之后联系对方。“也不是什么挂牌营业的正规公司,就在一个居民楼里,屋里也比较简陋,朋友介绍我去的。”
  长春个体户张兴杰称,市面上一些“无抵押贷款”其实不是完全的“无抵押”。“一般要求借款人有正式合同制单位,并且需要出示收入证明,然后把工资卡押在那。比如你每月工资5000元,如果要借半年的钱,你能在这个公司借出的总额大概是‘5000元×6个月×50%’,最多也就能到70%。”他说。
  “‘快速贷款’充斥大街小巷,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社会公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知。很多人将小额贷款公司视作‘高利贷’的合法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借小额贷款公司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牟取私利,导致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缺乏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客户拓展、维权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阻力。”吉林省金融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处处长李东红说。
  吉林省金融办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长春正式经过审批的小贷公司共有62家。“不正规的公司保守说也得超过200家了,一些咨询服务类企业或者担保公司,其实也在做小贷公司的事情。名义上是说帮助客户从银行贷款,实际上都是自有资金放款,属于超范围经营。”长春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
  “我们缺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那些没有经过审批就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没有什么成本,我们这样下去根本干不过人家。”长春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颜枫说。

  税负沉重盈利艰难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吉林省金融办获悉,截至3月末,吉林省累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411家,注册资本金133.13亿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每家平均注册资本金为3239.1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19.17万元。
  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就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的税费问题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减免。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企业尚不明确,因此虽然其经营的也是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却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参照一般工商企业执行,须缴25%所得税和5%的营业税,税收负担相对较重。”长春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广有说。
  李东红表示,现有政策限制较高,能够享受到的公司较少。依据《吉林省地税局关于金融机构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征营业税政策的公告》,小额贷款公司发放5万元以下的涉农贷款可以减免营业税。“从2012年经营情况看,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平均余额为46.6万元,远高于减免政策标准,但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小额贷款公司极少。”她说。
  此外,新办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负担较高,盈利难度大。从2012年情况看,吉林省亏损小额贷款公司共有60家,全部为当年新办企业,占总量的18.0%。这60家小额贷款公司利税总额182.5万元,其中,上缴营业税130.6万元,占纳税总额的71.6%。

  身份模糊风险难控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一些客户为防止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归还银行后,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模糊。就性质而言,到底是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是一般企业,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尚未给出明确的定性。”颜枫表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获取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关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贷款发放对象的还款可能性的判断。
  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付亚辰表示,从目前情况看,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能够为小额贷款公司考察客户提供一定依据,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暂时不能像金融机构一样接入征信系统,其仅能享受查询服务,因此难以在贷后管理中对客户起到威慑作用。
  专家认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普遍缺乏有效抵押物,贷款信用形式只能以信用贷款为主,因此,风险防控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虽然现在世界上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小额信贷技术,诸如德国IPC技术,但学习成本较高,在我国只有部分商业银行将其引进,单独的某家小额贷款公司很难实际应用。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手段,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覆盖面始终难以取得较大突破,无法真正做到‘小额、分散’。”李东红说。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偏低。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小贷公司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小贷公司业务经营和长远发展。

  “三不管”局面亟待打破

  “经常能在街上看到一些没经审批就写‘小额贷款’的公司,但是我们也没有执法权,也不能让它们把牌匾摘下来。”李东红说。
  有业内人士表示,小贷公司发展方向是整合,而不是盲目凑数。该人士称:“这个东西不是谁有钱就能办的,还有专业化、集约化问题。现在一些小贷公司老板单纯为了赚钱,想披着合理合法的‘外衣’放高利贷,操作上不规范,工商部门也不好管。”
  “真正通过一种制度,来压制所谓的‘高利贷’和一些不正规的‘快速贷款’公司,是很难实现的。”付亚辰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融资方式的宣传,可以开设讲堂或者电视节目等方式,防止由于信息不透明带给百姓风险和损失。在执法上,应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应尽快打破‘三不管’局面。”吉林省金融办副主任刘长勇说,2013年吉林省小贷公司要翻一番,注册资本金要达到230亿元。
  吉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孙志明说:“我们的金融应该在自由与管制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度,太活会出现乱,太管会出现死,整个度应该由市场去寻找。可以先搞试点,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就像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一样,应该是渐进式的,但是不能不动。”
  针对税负较重问题,颜枫建议,政府可适当在税收、利息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让正规的小贷公司在市场中更有竞争力。
  此外,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宋冬林表示,小额贷款公司要学习借鉴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商业银行运行管理要求,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信贷风险,确保贷款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授权授信、风险防范、稽核监督等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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