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行业协会何以沦为垄断“推手”
2013-08-13   作者:杜放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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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负责人近日表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涉嫌通过行业会议,组织具竞争关系的企业达成饰品价格垄断协议,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堪称是典型的“横向垄断”案件。
  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被罚,引发的反思不仅仅在于层层加价、雁过拔毛的金价“潜规则”。事实上,随着监管部门加强反价格垄断力度,行业协会已成为垄断“窝案”的主角。这是当下我国反垄断事业面临的新态势、新矛盾。
  比如,今年8月是《反垄断法》施行满5周年,国家工商总局因此公布的12起垄断个案中,就有9家均涉及行业协会。建材、工程、保险、旅游等行业协会一应俱全。仅在湖南一省,就有永州、郴州、常德、张家界四市的保险协会争相荣登“垄断榜”。
  行业协会何以坠落至此?
  一方面,半官半商的“协会垄断者”成为串通定价的急先锋,显然是行业协会身份错位的又一写照。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为例,任其负责人17年之久的就是一家金店母公司的原负责人。记者调查发现,其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的年会费只需6万元乃至2万元。
  按照这家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的官网资料,在2005年,其还发起成立并控股一家“黄金珠宝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发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者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规定有章可循却难以落实的原因在于,行业协会挂靠的主管单位往往与物价、工商部门平起平坐。身为半官半商的“二政府”,行业协会有恃无恐地扮演了垄断推手。
  另一方面,面对大企业的垄断伎俩规范不力,却热衷牵头定价与民争利,行业协会作为非盈利机构的独立性处于尴尬境地。难怪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表示,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已较突出。希望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去制止垄断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有法律人士表示,环境受限,也是协会沦为主导企业的“提线木偶”的原因。全国工商联等多次呼吁立法的《行业协会商会法》迟迟未出台,让行业协会的资金来源、行为边界成为模糊地带。“利”字当头,令协会难以代表弱势的中小企业,去对抗大企业的垄断诉求。
  不仅如此,借行业协会这一非赢利机构从事垄断行为,很难按《垄断法》参考最高销售额确定罚款额度,开出类似茅台、五粮液的天价罚单,这也是龙头企业借道协会保价的动机所在。
  有法难依,有罪难罚,才让消费者对2010年新华书店协会制定的“新书销售不得低于8.5折”记忆犹新,又在黄金协会高悬的“指导价”下败走麦城。年初以来,国际金价跌幅一度达30%,金市“抄底”者尚未战胜华尔街炒家,就倒在了自家金店的价格垄断前。正因如此,“协会垄断者”集体被查方大快人心,行业协会如何领罚更应引发借鉴。
  反垄断是国际性难题,规范龙头企业“搭车”行业协会保价并非一朝之功。行业协会的登记、主管部门仍需制定长效机制,配合反垄断机构摘掉协会的“二政府”帽子,促其走上民间化、独立化之路,真正成为有益于市场规范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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