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2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亿 同比增3.9%
2013-05-27   作者:  来源: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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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达26261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 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0%。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961万人,比上年增加377万人,增长3.0%;举家外出农民工3375万人,增加96万人,增长2.9%。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0%。

  (三)东部地区农民工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中、西部地区以外出为主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54.9%,其中,外出农民工占20.2%,本地农民工占34.7%;中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37.2%,外出农民工占24.3%,本地农民工占12.9%;西部地区农村户籍劳动力中农民工占28.7%,外出农民工占19.2%,本地农民工占9.5%。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比例高。

  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较快增长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12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980万人,比上年增加443万人,增长2.7%,占农民工总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706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6.0%,占农民工总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79万人,比上年增加263万人,增长6.2%,占农民工总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分省看,农民工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与上年相比,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河北、重庆等省市的比重有所下降。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增加、比重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937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增长1.9%,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199万人,比上年增加127万人,增长2.5%,增长速度分别比上年快1.6和2.4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2.6%和19.8%,分别比上年下降0.5和0.3个百分点。

  (三)跨省流动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流动的农民工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增长3.6%,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3.2%;跨省流动的农民工7647万人,比上年增加174万人,增长2.3%,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在省外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83.7%的外出农民工省内流动,其中在乡外县内占32%,县外省内占51.7%,跨省流动的仅占16.3%。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则是以跨省流动为主,分别占66.2%和56.6%。

  (四)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性别、年龄和教育培训情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 16-20岁占4.9%, 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

  (二)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高于本地农民工,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又明显高于非农民工。与上年相比,30岁以下年轻农民工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增加2.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其他组农民工。

  (三)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低

  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9.2%。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

  四、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提高

  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业占18.4%,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2%。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制造业为主,比重略为下降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2%和15.4%,中部地区制造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建筑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5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三)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继续下降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5.3%,自营人员占4.7%;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2.8%,自营人员占27.2%。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8.9%;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9.3%,从事制造业占11.9%,从事服务业占11.2%。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继续呈下降趋势,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低0.9和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情况

  (一)农民工收入增速回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收入趋同

  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12.5%;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11.8%。另外,在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二)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三)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平均收入水平较低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别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收入结余少

  扣除生活成本,外出农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结余1557元。而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的收入结余分别是1518元和1344元,都低于在本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平均结余。中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228元和90元。数据还显示,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省内和省外务工收入结余相当,而东部地区农民工去省外务工的结余2118元,比在省内务工高496元。相比而言,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生活开支较大、收入结余少,因此在中西部就业机会增加的情况下,农民工更倾向选择就近就业,这也是当前农民工流动格局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

  六、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

  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从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一明显变化态势是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二)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

  七、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

  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

  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分行业看,2012年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建筑业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48.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为6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为62.4%,比上年2.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为59.9%,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三)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

  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低于东部地区

  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五)不同行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附注:

  1.指标解释

  外出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本地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活动(包括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其原居住地,到所在乡镇区域以外的地区居住。

  2.调查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9个调查县、7500多个村和近20万名农村劳动力。

  3.调查方式

  农民工监测调查按季进行抽样调查。

  4.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农民工的就业地区分布,除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另有0.3%的外出农民工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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