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附条件批准日本丸红收购美国高鸿
2013-04-25   作者:孙韶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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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网站24日消息,商务部反垄断局附加限制条件批准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收购美国高鸿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交易。
  公告显示,经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收购案对中国大豆进口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商务部据此要求维持丸红和高鸿向中国出口和销售大豆业务的分离与独立,具体包括丸红应设立两家独立的法人实体,组建两支独立的运营团队负责向中国出口和销售大豆;维持丸红大豆子公司与高鸿大豆子公司之间的分离和独立,并且不得交换竞争性信息等;经营者集中完成后,丸红大豆子公司不得从高鸿美国资产采购大豆等。
  据悉,丸红经营的大豆99%出口到中国市场。2012年,丸红出口到中国的大宗农产品总量约1060万吨,其中大豆1050万吨。2012年,高鸿出口到中国的大宗农产品总量约4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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