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一些地区的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确实有抬头趋势。”高检院预防职务犯罪厅厅长宋寒松说,尤其是一些工作时间不长,基层历练不够,却在重要岗位或者关键工作环节任职,掌握一定权利的青年人,拒腐防变的能力低。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8岁的发行主管宋某,为实现女友出国旅游的梦想,将单位图书低价卖给他人并侵吞书款,后又将单位上千万元图书私卖他人,非法获利逾300万元。2011年底,因涉嫌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4月,四川简阳25岁的女大学生村官辜某,利用职权帮亲朋好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着物,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80多万元,并从中获取“回扣”,被判刑五年。
海口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邓兴国对此解释说,青年干部职务犯罪被拉“下水”或者受贿过程“半推半就”的情况少了,为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主动实施职务犯罪的情况较多。
“青年干部受贿方式多样化,规避国家法律的意识在增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说,一些青年干部受贿很少通过银行转账,主要以借款、接受信用卡、银行借记卡、入股,或直接现金交换等较为隐蔽的方式进行敛财,受贿数额也从一次几千元上升到上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
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认为,深层次原因体现在一些权力配置不合理、权利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合理等多项制度层面。
相关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国经济体制正处在转型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廉政机制、调控手段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使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诱发力增大。
同时,目前青年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也存在问题。许多地方在干部年轻化问题上一刀切,使年轻与学历成为基层提拔干部的“硬件”,而工作踏实、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等则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软件”。
一些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分析,部分青年干部存在“投机取巧心理”,认为工作做得好不如吃喝应酬、拉关系跑门路。还有一些青年干部在仕途不顺、工作辛苦时就想方设法从经济上“找平衡”,以为社会氛围使然,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光明前景。
“青年干部职务犯罪说到底是腐败边缘的扩大化,根源还是党内的腐败问题,最终的解决还是要靠深化改革。”
宋寒松等检法干部建议,将预防机制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堵塞现行监督体制和立法上的漏洞,按照廉政机制建设和廉政文化的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对权力监督制约过程的法律化、制度化。
乔新生建议,适当尝试建立青年干部任用财产申报制度,凡是未申报财产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的,不得提拔任用;同时,强化关键岗位的青年干部任期审计制度,凡是审计存在问题或者不主动接受审计的,组织部门可调换或免职。
此外,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应该强化青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邓兴国反映,一些青年干部对5000元职务犯罪的底线认识模糊,对职务犯罪没有清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