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即将挂牌 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
2013-03-15   作者:顾鑫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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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

    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

    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14日表示,中国铁路总公司即将挂牌。在该公司成立之后,铁道部下属铁路局的职能整合也将逐步向前推进。对于铁道部的债务处理,他表示,铁道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都在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向前推进。
  当被问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成立会不会对火车票价带来一定的影响时,杨传堂说:“这与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他表示,火车票价格还是由发改委和相关单位共同来研究制定。
  杨传堂还表示,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雏形已经基本形成。随着这次改革,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将掀开新的一页。此外,在安全管理方面,政府要履行好监管职能,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应有监管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中国政府网1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并明确,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
  批复说,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批复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
  批复明确,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研究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对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给予适当补偿。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对企业设立和重组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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