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药监部门将参与药品审批制度改革
2013-02-27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分享到:
【字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创新药品、仿制药、儿童用药等内容都是此次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重点。按照该意见,鼓励有临床需求、具有较好治疗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研制,这些药品将被加快审评。另外,省级药监部门将有可能承担一些药品审评审批的程序化的工作。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兼并重组大股东可申请药品技术转让 2013-02-27
· 药监局副局长:将给通过国际审评药品特别通道 2013-02-27
· 厦门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将零差率销售 2013-02-22
· 湖南娄底抵制药品“带金销售” 2013-02-22
· 新版GSP将促药品批发业大洗牌 2013-02-2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