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鞍钢建议烟草专卖局转为国家控烟局
应修订《烟草专卖法》 促进烟草业转型
2013-01-28   作者:记者 梁嘉琳 方烨/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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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我国如何破除不利于全面控烟的体制机制,推动烟草产业转型调整,仍是一项十分艰巨又很繁杂的任务。烟草产业‘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目标一直是控烟过程中的巨大阻力。”在26日举行的“控烟导向下的中国烟草产业转型研讨会”上,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胡鞍钢称,在全国财政总收入不断持续提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推动地方降低烟草产业占地区经济及财政收入来源比重。 
  胡鞍钢说,应启动对国家《烟草专卖法》的修订,废除专卖法中“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应取消烟叶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切断地方政府推动烟叶生产激励机制。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是我国烟草产业中最大的利益主体,在新一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应加快推进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烟总公司的政企分离,使国家烟草专卖局转变为国家控烟局。
  会议期间,胡鞍钢主持的课题组披露了他们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的报告。这份名为《全面控烟与烟草产业转型》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卷烟产量仍以每年4%左右的速度增长,但烟草产业转型已经具备可行性。具体而言,一是各级财政和地方经济对烟草产业的依赖度在下降,如烟草工商利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二是云南等传统烟草大省已在着手改变烟草一家独大的产业结构,逐步降低烟草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三是目前种烟的比较收益大幅下降,大部分烟农只是将种烟作为副业,烤烟种植净收入甚至低于外出务工净收入。
  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赵晋平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去年在云南调研的时候发现,尽管作为国企的当地烟草企业资金充裕,但国家政策对烟草企业跨行业投资有一定限制。 
  课题组对此建议,对于在原烟草种植地区创办非烟产业,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在接收一定比例烟农的前提下,可考虑在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予以优惠。
  课题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胡琳琳博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借鉴国际一些烟草企业的转型经验,政府可以支持烟草企业转向健康食品等行业,逐步降低烟草主业比重,从‘健康危害型’转为‘健康友好型’产业。”
  胡鞍钢强调,烟草工业作为典型的又是最大的“健康危害型”产业,其转型升级与一般工业不同,决不能将“做大做强”定为其目标。必须利用现有烟草生产、销售专卖体制,采取严格措施,对烟草产业的规模、投资、产量指标等进行严格控制,使其就业人员成功转岗转业。当然,同时应落实需求控制措施,包括大幅度提高烟草消费税(包括进口烟的消费税)等,从根本上减少烟草消费需求。中国的“全面控烟”应是控需求和控供给双管齐下的控烟战略,才能彻底扭转当前的控烟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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