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而不保 国信太平洋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13-01-04   作者:记者 吴黎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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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1月3日通报了对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两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发保荐机构的处罚,这也是继珈伟股份和百隆东方之后,证监会再度对因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且未在招股过程中如实披露所涉及的保荐人及保荐人代表进行处罚。
  由于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两家创业板企业在去年三季度上市后业绩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所涉及的保荐代表人杨健、陈大汉,程正茂、唐卫华则被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中期报告业绩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上述两公司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均未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地作相应的补充披露。
  证监会此次对于科恒股份与南大光电的保荐人的处罚并非首例。2012年,证监会还先后对国泰君安所保荐的珈伟股份、中信证券所保荐的百隆东方开出了罚单。上述两家公司也出现了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幅变脸的情况。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受到了与此次同样的处罚。而由于保荐和督导不力,平安证券此前在创业板的第二例公开谴责——万福生科财务“造假门”中,也遭到了点名。
  北京一位大型券商的资深保代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证监会已经启动针对800余家IPO排队企业的财务专项检查活动,为的就是“挤干”这些企业的业绩水分。“由于等待时间过长,再加上宏观经济和行业基本面出现的变化,一些拟上市公司业绩出现比较大的波动也在情理之中,但从监管部门的要求来看,关键是要如实披露,只要及时准确充分的进行了披露,保荐人就不会有什么责任。”他说。
  业内普遍预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在分流IPO“堰塞湖”的考虑下,监管部门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财务真实性监管将更加严格,对于相关保荐人的监管要求也将相应提高。这或意味着,以往券商“荐而不保”、企业上市前后业绩出现剧烈变化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地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这对于聚焦于创业板及中小板IPO业务的部分券商来说,无疑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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