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征求意见稿:基金公司可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售基金
2012-12-28   作者:陶俊洁 赵晓辉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中国证监会27日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务指引》在内容安排上,一方面明确了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结算资金、销售适用性、信息披露和信息管理平台等监管要求;另一方面规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对其经营者提出了网站接入地、电信业务经营期限、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并要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投资人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警惕杠杆基金的投资风险 2012-12-27
· 基金年末自购成主流 2012-12-26
· 金融地产催肥部分股基 基金排名悬念陡生 2012-12-26
· 低仓位基金已入市 指数高位望激活小盘股 2012-12-26
· 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扩大 2012-12-26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