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2012-12-21   作者:马婧妤 孙霖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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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包括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首起操纵债券市场案,以及三起操纵证券市场案,和两起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案件。

  首起债券市场操纵案件获查处

  证监会20日通报,陈玉璟债券市场操纵案,并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我国首起债券市场操纵案。
  根据通报,证监会于2011年12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对陈玉璟债券市场操纵案立案调查。经查,陈玉璟通过控制本人及其亲属的4个证券账户,操纵相关债券交易价格。
  2011年7月19日14:59后,陈玉璟以91.90元交易某只债券2手,致使该债券收盘价为91.90元,跌幅5.27%。2011年7月21日14:59后,陈玉璟以104.97元至110元交易该债券11手,致使该债券收盘价为103.31元,涨幅8.75%。
  此外,陈玉璟还用相似的手法于2011年7月19日、2011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以及2011年9月2日操纵多只债券交易价格。
  证监会认定,陈玉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证监会决定,依法对陈玉璟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是首起债券市场操纵案,在本案中,陈玉璟利用自己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在收盘前1分钟操纵债券价格并以此来获利,造成债券价格大幅偏离其价值,严重影响了债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强调,债券市场是证券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促进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是证监会的重要职责。对于债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一直予以密切监控和坚决打击,希望债券市场参与者以本案警示自身,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和交易,不要以身试法。

  三起操纵股价案告破 最高被罚1.68亿元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还就王国斌操纵证券市场案、唐建平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武秀操纵证券市场案的查处情况,对媒体进行了通报。这三个案件均来源于交易所监控线索,上述三人因操纵证券市场,分别被证监会处以30万元、1.68亿余元、100万元的罚款。
  其中,2011年1月,证监会对“徐某某”等账户涉嫌操纵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航天动力”)股价行为立案稽查。
  经查,唐建平通过控制“徐某某”等19个证券账户在2010年4月2日至7月28日连续交易“航天动力”股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该股票,交易量较大且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较高,致使“航天动力”股票价格从2010年4月1日的14.09元(收盘价)上升至2010年7月28日的19.54元;期间最高曾达20.51元。至12月23日,合计买卖股票1.2亿余股,违法所得1.68亿余元。
  证监会认定,唐建平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操纵股票价格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唐建平违法所得1.68亿余元,并对唐建平处以1.68亿余元罚款。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唐建平的行为是一种介于长线操纵和短线操纵之间的新型操纵行为,违法手段隐蔽,通过融资和多点布局,造成交易行为真实、活跃的假象,意图掩饰操纵股价的实质。唐建平的操纵行为涉及金额十分巨大,性质较为恶劣,应受到法律严惩。
  王国斌案和周武秀案则属于典型的短线操纵案件。去年12月,证监会对王某某账户涉嫌操纵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波导”)股票价格行为立案稽查。
  经查,2011年4月26日,王国斌不以实际成交为目的,利用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手段操纵“ST波导”股票,致使“ST波导”股票价格涨幅4.01%,振幅达6.93%,诱导其他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所持有的“ST波导”股票以图获利。但王国斌操纵“ST波导”股票最终亏损41440.08元。
  证监会认定,王国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股票价格的规定,并根据《证券法》作出对王国斌处以30万元罚款的决定。
  去年11月,证监会对周武秀涉嫌操纵市场案立案调查。
  经查,2010年1月至4月期间,周武秀通过其控制的11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成飞集成”、“众合机电”,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成飞集成”、“众合机电”,频繁操纵上述两只股票股价。
  当年1月19日至4月2日,周武秀累计买入“成飞集成”2308.29万股并全部卖出,其交易量占市场同期“成飞集成”成交量的15.11%,账面盈利379.51万元。期间“成飞集成”股价上涨22.93%,偏离大盘走势22.92%。
  3月29日至4月30日,周武秀累计买入“众合机电”1549.85万股,卖出1377.89万股,其交易量占市场同期“众合机电”成交量的10.17%,账面亏损374.2万元。期间“众合机电”股价上涨1.71%,偏离大盘走势7.91%。
  证监会认定,周武秀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操纵股票价格行为,并依据《证券法》规定,决定对周武秀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将继续对各类操纵行为进行密切监控,一经发现,必将严肃查处,绝不手软,以切实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两起未依规披露超比例持股案曝光

  近日,证监会还先后对唐园子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案、上海丰润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案做出了行政处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证监会对“唐园子”等9个关联账户集中交易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鸥卫浴”)股票,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未按规定披露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唐园子通过其控制的9个账户于2010年4月至5月间连续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并于2010年4月14日、15日,持股比例分别达到6.58%、5.07%,此后未按规定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同时继续买卖该股票。
  证监会认定唐园子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并依法决定对唐园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去年3月,证监会对一批关联账户异常交易“京山轻机”等股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海丰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丰润”)在使用自身开设的“上海丰润”证券账户交易股票的同时,通过签署“全权委托管理协议”的方式,控制了“上海杉业”、“王庆某”、“王娜某”、“张某某”、“郑某某”、“陈某某”6个法人、自然人证券账户的买卖决策;并通过发起设立两项信托项目,作为投资顾问,控制了相关信托证券账户的买卖决策。
  上述9个账户在上海丰润实际控制期间大量交易“京山轻机”、“江西长运”、“大连圣亚”、“中科英华”等股票,9账户合计持有上述4只股票的比例多次达到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情形,但均未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证监会认定其行为违反《证券法》规定,并构成了《证券法》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
  监管部门最终依据《证券法》,对上海丰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上海丰润董事长赵海云(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唐园子案中,唐园子的违法手法较为隐蔽,意图操纵市场,故意违法的意图较为明显。呈现出多点布局、雇人操作的特点。上海丰润案中,从结果看其为一起超比例持股案,但若未及时发现制止,则有可能发展成为一起多点合谋的市场操纵案,由于证监会的迅速发现和及时调查,使得涉案主体不能进行后续对倒拉升等操纵动作,最终瓦解了其多点合谋的市场操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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