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和候鸟迁徙通道全部告急
建立保护候鸟长效机制路漫漫
2012-12-03   作者:记者 史卫燕/长沙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自1992年中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从地处北国的内蒙古呼伦湖、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到南中国的鄱阳湖、洞庭湖,多个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陆续建立。
  但近年来,不少在我国越冬的候鸟种群消失、数量减少甚至灭绝,更令人震惊的是,有人竟非法使用鸟网、竹竿甚至是气枪、鸟铳、毒药大规模杀戮这些天空中的精灵。仅今年10月到11月,湖南、天津、河北等地相继发生候鸟死亡事件,捕杀、投毒等人为因素,成为导致候鸟中途折翼的“致命杀手”。为应对捕杀候鸟的趋势不断抬头,我国林业部门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打击。但业内人士指出,加强打击力度起到的只是一时的“震慑效果”,而要建立保护候鸟的长效机制,我国在立法、管理机制、宣传教育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亚洲水鸟种群下降数量超过50%

  鸟类迁徙是自然界中最引人注目的生物学现象之一。世界上每年有几十亿只候鸟在秋季离开它们的繁殖地,迁往更为适宜的栖息地,春暖花开时再次返回。
  作为主要繁殖地,北极圈是候鸟出发的起点,往美洲、欧洲、太平洋、亚洲飞的鸟都集中在此,经由8条主要线路迁徙到全世界,从此命运各不相同。
  2012年6月,湿地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水鸟种群估计》报告显示,全球有38%的水鸟种群数量在下降。而亚洲是各大洲中最糟的,种群下降超过50%。
  “导致水鸟数量下降的原因中,最为人知的是人类活动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高速发展的经济对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城市扩张、湿地改造、人口增长及狩猎压力可能继续发展,但同时,人们常常忘记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世界自然基金会相关官员表示。
  相关统计数据也显示出积极的部分,在欧洲及北美地区,许多鸟类的数量都保持平稳或有上涨趋势,这归功于当地对人口数量的控制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加强。
  而亚洲很多地方有以野生动物“补体”和满足“口舌之欲”的传统,许多人以捕猎野生动物作为经济收入,野生动物的保护情况堪忧。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2006年发布的调查显示,30%的中国人吃过野生动物,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在我国部分地区相当普遍。
  禾花雀是中国南部地区人们最爱食用的野味之一。近些年,麻雀般大小的禾花雀煲成汤,可卖到上百元一只。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致使野生禾花雀的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2000年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进行专门保护。

  我国湿地和候鸟迁徙通道全部告急

  世界上的8条候鸟迁徙通道有3条经过我国,分为东、中、西三线。我国西高东低的地形,给选择不同路线迁徙的候鸟带来了不同的危险。
  东部路线主要沿我国东部海岸线推进,是“湿地水鸟”最重要的迁徙路线,这些候鸟的主要威胁来自湿地面积的急剧减少和人类活动的增多。而中部路线途径我国中部大量南北走向的山脉,一些依山脉走势形成的候鸟迁徙必经通道非常狭窄,也称“千年鸟道”,逼仄的通道给偷猎者提供了杀戮候鸟的可乘之机。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也是候鸟的主要栖息地。但由于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的压力,大片湿地滩涂逐年被转变成盐池、水产养殖池、农田、休闲娱乐区和工业区,湿地逐渐被吞噬,随着湿地生态功能退化,不少依赖湿地生存的水鸟大量减少或灭绝。
  数据显示,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湿地开垦面积达1000万公顷,全国沿海滩涂面积已削减过半,有“千湖之省”之称的湖北省湖泊锐减了2/3。根据国家林业局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现存自然或半自然湿地仅占国土面积的3.77%,远低于世界6%的平均水平,且面积下降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我国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具有混合功能,要求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把科学研究、教育、生产和旅游等活动结合起来,使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得到充分展示。因此,人们的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之间时常会产生矛盾。”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沙项目办公室主任蒋勇表示。
  如果说湿地对候鸟的影响主要是生态环境恶化间接带来的,候鸟迁徙通道中残酷的人类杀戮却直接指向这些天空飞翔的精灵。
  候鸟在迁徙过程中的暖湿气流提供给它们食物和前进的动力。在有着罗霄山和雪峰山等纵向山脉的湖南、江西两省,由于山脉间的峡谷产生了极窄的风道,千百年来候鸟为借助风力飞翔在此取道南迁,形成了“千年鸟道”。“千年鸟道”上不少地方自古有狩猎的传统,在这些地区,目前已形成固定的“打鸟点”,或称“打鸟坳”。
  每一次杀戮结束后,买卖双方以熟稔的方式迅速成交。接着,鸟儿会出现在县城的菜市场或餐馆里,甚至是远到广东等地的高级酒店中。
  有媒体披露,在这些地方,买卖候鸟可以“吨”计。在高峰时期,一个“打鸟点”一晚就可收获2吨左右的候鸟。

  保护候鸟需建长效机制

  为应对捕杀候鸟的趋势不断抬头,我国林业部门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打击。
  日前,国家林业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2012年10月22日至2013年春季候鸟迁徙完成前,除科学研究、保障航空安全、疫病防控等特殊情形外,中国林业主管部门对猎捕候鸟的行政许可申请将一律不予许可。此外,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内迁飞候鸟的保护力度,完善跨地区、跨部门合作机制。
  而早在2010年,湖南省林业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规定从2010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湖南省范围内禁止猎捕野生鸟类。这意味着,在禁猎期内,无论是否持有“狩猎证”,只要捕杀野生鸟类就属于非法狩猎,可追刑责。
  但业内人士指出,加强打击力度起到的只是一时的“震慑效果”,而要建立保护候鸟的长效机制,我国在立法、管理机制、宣传教育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国民间著名环保组织“自然大学”近日联合31家相关机构发出公开信,呼吁为千年鸟道建立“候鸟迁徙廊道自然保护地”。 
  中科院动物所研究员解焱对此事表示支持,他指出:“对候鸟迁徙通道的保护需要的是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次出了问题大家聚到一起,然后很快又都回到原地。”
  “自然大学”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要有效保护候鸟必须对中国的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改革。一是由于候鸟的迁徙廊道一般属于人口密集的区域,按目前的保护区设定标准,无法将其纳入保护地管理机制,此外,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孤岛化、破碎化使得“迁徙廊道”的保护天然地面临保护地割裂、执法和管理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
  据专家介绍,与迁徙通道一样,保护候鸟栖息地最根本的问题是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认定,但我国至今还没有全国性的《湿地保护法》。
  “要知道,对候鸟的保护最最重要的是对栖息地的保护。根据我国渔业法,国家是鼓励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的。发展经济没有人反对,但如果这些地方都无止境地进行开垦,鸟儿往哪里去呢?”蒋勇说,湿地的核心区域被定为“生态用地”,不再准许捕捞、围垦,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开发才可能实现。但是,这一方法目前无法操作。据了解,我国的国土法将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等,没有“生态用地”这一项。
  立法之外,管理的机制问题凸显。
  我国只在林业部门设有野生动物保护处,但野生动物保护堪称“九龙治水”。据了解,在野外和酒店餐馆中的野生动物归口林业部门管理,但在菜市场、集市上的野生动物则主要由工商、城管部门管理。
  林业部门指出,单靠森林公安很难彻底打击“捕运销”野鸟的黑色利益链,必须加强多警种、多部门的联动。
  专家认为,解决“多头管理”的有效途径在于当地政府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政绩考核,把生态保护和地方行政管理中的政绩结合起来。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尕海湖探索中国高原湿地保护国际化之路 2012-09-24
· 中石油国电侵占湿地被罚 执法官员突遭调离 2012-06-30
· 联邦制药内蒙排污被政府保护 湿地污染威胁京津 2012-06-13
· 丝宝集团湿地建高尔夫球场 2011-11-17
· 京郊怀柔湿地公园撬动“沟域经济” 2011-09-16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