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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作者:记者 张和平/温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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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躲”不过就“打” 2.奋起反抗却一审败诉 3.志在必得“打”二审 4.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制定商业模式

  耗时6年,在5家上诉鞋企一审败诉、其中4家放弃之后,依然单枪匹马打赢官司。面对欧盟对华采取的不平等反倾销贸易举措,中国最大民营制鞋企业奥康,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中国产业的合法权益,书写了中国鞋企抗辩欧盟反倾销成功第一案。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该案件起到了示范作用,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人员,讲述该案背后的故事……

  2012年11月18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于2012年11月15日下达的判决书,裁定奥康诉欧盟皮鞋案措施涉及的欧盟反倾销法规某些条款的解读是正确的,并推翻了欧盟普通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这标志着中国鞋企奥康耗时6年终于赢得了抗辩欧盟反倾销的全胜。

  “躲”不过就“打”

  “反倾销躲是躲不过的,只有不满和抗议也是没有用的,需要积极主动地正面应对”,奥康董事长王振滔清醒地意识到,面对贸易壁垒,只有联合才有出路,只有合作才有发展,面对越来越大的反倾销压力,制鞋企业应该建立共同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组织,共享信息、共担资金,共同表达自己的合法诉求。
  作为国内最大民营制鞋企业,奥康不甘默认欧盟不平等的贸易举措。王振滔极力主张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中国鞋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权益;积极寻求和争取在WTO规则下中国鞋业应有的市场地位和利益。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上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的大宗产品之一皮鞋开始逐步向欧盟各国销售,每年的销量逐步增加。
  欧盟一些国家视之为“洪水猛兽”。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部分欧洲国家相互联盟,以保护本国鞋业产业、维护价格之名,发起限制中国鞋业进入欧洲的“壁垒行动”,对中国皮鞋实行“进口配额”限制。这项决定持续了14年,直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中国对外贸易额的大幅增长,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等变化多端的贸易摩擦也相伴而生,而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走过最后的过渡期,过去政府对企业的直接保护,也必将逐步让位于世贸组织规则的约束。
  2005年,欧盟调整策略,发起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6年10月欧盟正式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
  16.5%的反倾销税,对于绝大多数微利的中国外贸企业来说,无疑被对方掐住了最为紧要的命门。一项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10年底,因为欧盟的反倾销关税实施,中国出口欧洲的皮鞋销售额下滑20%,直接导致20000人失业。

  奋起抗辩却一审败诉

  欧盟发起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立案调查之时,曾有1000多家企业积极应对欧盟调查。第一轮调查过后,绝大部分企业悲观退出应对,到后来只剩30多家企业。2006年12月,奥康联合另外4家鞋企状告欧盟理事会征收原产于中国皮鞋为期2年16.5%的反倾销税,2010年3月,欧盟驳回诉讼请求,奥康等中国鞋企一审败诉。
  就在欧盟发起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立案调查之时,2006年5月18日,欧盟在重庆璧山中国西部鞋都举行欧盟反倾销“六方会谈”。中国WTO研究会会长周世俭、奥康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振滔、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官员、西班牙驻中国使馆商务处官员、瑞典一家著名制鞋公司亚洲区负责人等就欧盟反倾销发表了看法。王振滔联合百家鞋企代表发表中国第一个抗议欧盟鞋类反倾销宣言——《重庆宣言》。
  2006年5月20日,奥康派出全权代表参加由商务部支持、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组织的“抗辩团”,赴欧盟出席5月2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奥康陈词抗辩,抗议欧盟对中国鞋做出不公正的反倾销裁决。
  2006年6月15日,奥康董事长王振滔应欧盟鞋业联合会主席卡尔沃的邀请,以中国制鞋企业唯一代表的身份,出席在西班牙阿里肯特举办的西班牙鞋业论坛并做专题演讲,以WTO规则为武器,抵制欧盟反倾销。
  在这场中欧两股力量的较劲中,一些中方鞋业看到大势不吉,开始打退堂鼓。当初,欧盟发起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立案调查之时,曾有1000多家企业积极应对欧盟调查。第一轮调查过后,绝大部分企业悲观退出应对,到后来只剩30多家企业。
  到了2006年10月中旬,是中国企业“最后的抉择”:要不要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10月23日,奥康义无反顾,正式决定聘请中国“反倾销第一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贸易与WTO法业务组负责人蒲凌尘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
  随后,温州、广东、福建三地的泰马、南海金履、万邦、新生港元等4家企业跟进,也宣布共同上诉。当年12月底,奥康等5家中国鞋业联合递交起诉书,状告欧盟理事会征收原产于中国皮鞋为期2年16.5%的反倾销税。
  与此同时,2006年底,由于中国鞋企积极抗辩欧盟反倾销,欧盟执委会公布贸易救济工具绿皮书,并主动邀请中方对绿皮书进行评论。之后,中国商务部曾先后组织召开了“欧盟贸易救济工具绿皮书评论座谈会”和“中欧贸易官员贸易救济工具问题研讨会”,积极促成中欧双方关于欧盟贸易救济措施问题开展对话。
  2007年1月8日上午,奥康和温州泰马等四家中国上诉鞋企在北京举行“制鞋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情况通报会”。王振滔代表上诉企业发表了“中国鞋企应对贸易壁垒北京联合宣言”,并呼吁更多的国内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然而,中国鞋企的奋起应诉与抗辩还是没能阻止欧盟反倾销大棒。原本到2008年10月此项反倾销措施就应到期终止,但是欧盟不顾大部分成员国的反对,决定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展开“期满复审”。2009年12月,欧盟部长理事会议作出复审决定,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即至2011年3月31日。
  祸不单行。在法律官司领域,2010年3月,欧盟初级法院驳回奥康等中国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

  志在必得“打”二审

  王振滔忐忑不安,询问律师蒲凌尘:“再打二审有几成胜算?”蒲凌尘回答:“输赢五五开。如果再打二审,诉讼费等已不多了,各项费用不到100万人民币。”王振滔问:“再打下去我们的赢点在哪里?”蒲凌尘分析道:“欧盟反倾销依据不足,他们的根源就是贸易保护主义和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我相信欧盟高等法院执行法律会是公正的。”这一说,王振滔感觉轻松了。他果断地说,我有底了,继续打!一审败诉打掉了4家上诉鞋企继续司法诉讼的信心,已经成为“孤家寡人”的奥康孤军奋战,决定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打”二审。
  2010年4月8日,中国商务部上诉世贸组织,请求WTO成立专家组,协调解决这场由欧盟发起的不公正的国际贸易争端。
  但是,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等4家鞋企被一审败诉打掉了信心,悲观认为二审胜诉无望而宣布退出司法诉讼抗争。
  王振滔和企业决策层算了一笔账:这场官司即使打输了也是赢,打赢了更赢。如果输了,我们却有“四赢”:一是赢得了中国企业的志气,表明我们不惧怕国际官司,不惧怕“国际大鳄”不公正的反倾销措施。二是赢得了尊严,这个尊严就是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地位。三是赢得了中国的声音,今天的中国已在国际舞台上强大起来,我们要挺直腰板站起来,发出中国正当和正义的声音。四是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形象,表明我们在不公平的国际贸易摩擦面前不会当缩头乌龟,这给欧盟一个新认识,给中国企业一个榜样。如果赢了,今后在国际贸易上将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话分两头。2011年3月31日是欧盟延长反倾销措施的到期日,欧盟打完“最后一发子弹”。由此,欧盟宣布从当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高额反倾销税。这一维持了近5年之久的不合理贸易保护措施终于“寿终正寝”。
  然而,欧盟在行政措施上虽是单方终止了制裁措施,但未解决反倾销的法律官司问题。奥康在欧盟高等法院继续进行多轮申辩,向终审求胜“冲刺”。经过奥康和国内、国外两个律师团的积极努力,欧盟高等法院最终在2012年11月15日正式下达判决书,终裁奥康胜诉。

  胜诉启示录
  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制定商业模式

  有关法律专家称,这场中国企业抗辩欧盟反倾销“洋官司”取得胜诉,它获得的直接好处,一是“谁败诉谁承担”,欧盟将承担所有的诉讼费,预计高达约500万元人民币。二是欧盟要向中国企业和进口商退回已收取3年的反倾销税。它产生的积极意义,不仅使中国企业“打”回了信心,“打”回了尊严,而且由于澄清了一些反倾销官司的法律条款,从而为中国企业今后应诉反倾销官司提供了程序上的确立和可预见性的法律依据。
  在这长达6年的抗辩之路中,不仅让世界看到了中国民营企业的自信与担当,更为重要的是它为日渐走向国际的广大中国民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与经济纠纷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与借鉴。专家建议,中国企业要成功走出去,必须“法脑”先用,先搞懂、搞通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在法律的框架下再制定商业模式,开展商业经营和竞争。

  启示一:修炼自身,增加竞争砝码

  中国皮革协会副会长、奥康公司董事长王振滔认为,尽管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制度差异带来偏见等客观因素对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产生一定阻力,但是必须承认的是中国出口商品在质量与科技含量上仍然一定程度地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摆脱反倾销大棒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不断提高自身实力。
  奥康在抗辩反倾销及诉讼过程中,强练内功,应用新技术,创新企业管理,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科技颔联,提高品牌附加值,扎实推进国内市场战略,奥康出口欧盟的皮鞋单价均在20美金以上,最高达到50美金。
  另外,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国际营销战略。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制定总体营销和自己品牌战略,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品牌附加值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已是当下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砝码。
  中国企业要走出互相杀价、无序竞争的低区。康奈集团国际贸易部总经理缪仁赞坦率说,多年来,在广交会及一些国际交易会上,中国一些企业低端竞争、无序竞争,互相杀价,一双鞋有人报价5美元,就有人出4.8美元,最终压到4.5美元甚至更低,这无形中自相残杀。

  启示二:敢于担当,克服信心软肋

  在欧盟开始对中国鞋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时,1200来家涉案中国鞋企有相当部分企业情绪低落,信心“破产”。在商务部和中国皮革协会的鼓励下,起先倒有1000来家民企愿意应对,接受欧盟反倾销调查。但后来许多企业看看势头不妙,认为前途渺茫,思想悲观,纷纷退出,甘愿被动挨打,敢应对的企业从1000来家锐减至30来家,后来又进一步缩减,仅有奥康等5家企业真正反抗诉讼。而一审判决败诉后,另4家企业打击很大,集体退场,仅剩奥康孤军作战。这种现象反映出我国企业在面临不平等或者不公正贸易裁定时的恐惧、逃避与不作为心态,这是当下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信心软肋”。
  现在奥康坚持诉讼并且取得胜利,直接向中国企业表明:逃避与退缩只会切断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自己打败自己,而给那些为保护本国利益而设定贸易壁垒的国家和组织造成了易于成功的错觉,唯有用自信与担当扛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启示三:法律先行,“法脑”“商脑”并用

  全程担任奥康法律诉讼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贸易与WTO法业务组负责人蒲凌尘律师分析,通过许多国际贸易争端的案例看出,中国的企业与西方的企业有一个明显的区别,西方企业的经营理念是法律先行,先搞懂、搞通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在法律的框架下再制定商业模式,开展商业经营和竞争。而中国的企业往往是商业为先,商业竞争先行,先制定商业战略和商业模式,一股脑儿开展经营和商业竞争,等出了问题、遇到麻烦后再“临时抱佛脚”,找法律“救火”。
  他认为,中国企业若不先好好学习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不了解国外当地的法律、法规,不研究对方潜在的陷阱就“哗哗哗”地“走出去”,非吃大亏不可。“中国企业要向西方企业学习,把竞争程序调过来,必须两脑并用,左脑转动商业模式和竞争战略,右脑转动法律、法规意识。企业家不懂法律没关系,但要先请法律专家帮助做‘法律保健’,在‘走出去’前要先请法律专家诊断、把脉,防患于未然”。蒲凌尘律师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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