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针对当前不利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遭受严重税费压力的实际状况,不少专家建议,必须全力扶持小微企业渡难关,想方设法保住创新和民生的重要根源。 据统计,浙江省目前有小微企业56.9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7%,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分别13.6万和43.3万家。小型企业中六成以上为二产企业,微型企业中半数为三产企业。小微企业共吸纳就业1178.5万人,占所有企业的55.5%。 “浙江既要皓月当空,也需要满天星辰。”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局长高鹰忠认为,中小微企业工作不仅承载着经济职能,还关系到就业、民生和稳定,浙江的实践过程也证明这一点,浙江发展最好的过程就是中小企业发展最好的过程,而税费负担是当前中小微企业反映最多的“燃眉之急”问题之一。 一些经济界人士认为,税负繁重,在经济不景气时,更加剧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当前小微企业困难其核心在于利润微薄,而减轻税负是保护民间投资积极性最为直接的措施。要加快推进结构性减税改革,从制度上、从根本上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税收环境。 浙江省工商联曾就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的关系进行调查,数据显示说明为企业减负是保持企业投资动力的首选,“我们认为,当前一些小微企业在传统行业中过度竞争、微利生存的情况下,要让民间创业创新的精神不死,投资动力不灭,继续实实在在地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已刻不容缓。”浙江省工商联研究室主任周冠鑫说。 周冠鑫认为,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是涉及的税费种类与其他类型企业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虽然总的税率测算,小微企业是低于大型企业的,但他们承受能力很差,敏感度很高。当务之急,就是政府要花点力气把实体经济减负、产业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小微企业头上,并不要让好政策成为“画饼”。 “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要‘顺势不干预,逆势有作为’。”高鹰忠认为,小微企业不是简单的点对点问题,要解决后顾之忧,就要出台系统性税费减免,这比增加有效投入更有效。结构性减税应该体现在哪个结构上,对谁来减税,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应该明确。在他看来,创新型、创业型、就业型“三型”企业要扶持,不是减税的问题,而是应该免税。并且,应该规定小微企业到了什么程度就不用扶持了,可以扔掉“奶瓶”了。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汇总了几点建议:小微企业税收起征点能否从2万元提高到10万元甚至更高一些,并不设优惠期限,放水养鱼,给小微企业良好的政策预期,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对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或减半收取;提高一定比例的折旧率,以减少纳税基数,考虑在流转税方面进行适度减免。对于小企业,特别是员工数在20人以下的,用个人所得税而不按公司所得税纳税;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对初创型的小微企业应该免税,如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下的,给予至少两年的培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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