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称房价不具备全面反弹条件
2012-09-23   作者:王炜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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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持续了两年多的严厉房地产调控下,今年年初,一线城市房价出现了明显的回落。然而,随着3月份开始成交量持续回暖,房价也出现了回升的态势。楼市的回暖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房价会不会出现大幅反弹?在稳增长和稳楼市的双重压力下,房地产调控又该如何坚持?记者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

  首次置业需求推动楼市回暖
  今年3月份以来,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持续回暖,部分区域的房价也出现了明显的上涨。与此同时,关于“房价将出现报复性反弹”、“楼市库存降至低点,未来将严重供不应求”的言论也充斥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少购房者担心,如果市场成交量继续回升,房价会不会真的出现暴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看,去年下半年以来形成的市场格局尚未出现根本性改变,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明显抑制,房价基本平稳,住房库存量基本保持稳定。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8月全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5.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4.1%。
  “据我们监测,6、7月份一些城市住房成交量有明显回升,主要原因是大量新楼盘陆续上市,商业银行连续下调购房贷款利率,并在基准利率水平上进一步下浮了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减轻了居民购房的实际负担,使一段时期以来积累的住房需求集中释放。”住建部上述负责人表示,也有一部分群众受社会舆论的影响,改变了市场预期,急于购房。总体来看,当前市场的购房者多为首次置业的自住住房需求,大部分城市这个比例高达90%以上。
  进入8月份后,在中央多次强调坚持调控不动摇、国务院派出督查组、住建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遏制地价非理性上涨、有关部门多次通过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等一系列措施的作用下,交易量回升势头开始放缓。
  供应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等指标继续保持增长,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可售量仍居历史高位。今年1—8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4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比1—7月提高0.2个百分点。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11.1%,降幅比1—7月明显缩小2.3个百分点,新房开工持续下滑的情况有所缓解。截至8月底,全国重点城市可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仍处于历史高位,短期内楼市不会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

  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
  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价的下一步走势尤为关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0个,上涨的有36个,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6%。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53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14个。8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1.3%,涨幅比7月份回落的城市有2个。
  住建部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交易量回升,部分城市房价环比出现微涨,但多数城市房价同比仍为下降。从近期督查情况看,尽管不少城市环比上涨,但同比涨幅普遍仍为回落,有的仍是负增长,没有出现大范围的房价大幅反弹现象。
  但是,从近期市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看,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下一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中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各地各部门应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放松,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这位负责人说。

  限购城市继续执行限购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各部门、各地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好现有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继续指导督促限购城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确保限购措施实施效果。适时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力、放松调控政策,造成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实行问责。加快研究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同时,要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继续强化住房税收政策的执行和征管,进一步完善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的税收征管工作。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工作。
  在继续调解需求的同时,要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有关部门将督促各地切实提高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加大普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指导各地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加快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上市,进一步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做好房价、地价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住房成交量、房价等关键指标的新变化,做好防止房价反弹的政策预案。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实施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和中介服务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蓄意炒作房价、不合理收费、发布不实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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