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监管机构正将安永(Ernst & Young)告上法庭,以求迫使其披露一家前中国内地客户的信息。
本案是在周一提起的,涉及中国公用事业公司标准水务(Standard Water)。2009年安永曾帮助该公司申请在香港上市。然而,据香港证监会(SFC)称,2010年安永因“文档存在某些不一致”辞去审计机构一职,不久该公司撤销了上市申请。
安永表示,它明白自己对SFC的义务,并尽量在遵循中国内地法律的同时履行义务。
安永称:“安永支持中国香港地区及内地监管机构就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宜保持紧密工作联系。我们将与有关监管机构紧密配合,相信很快会有一个解决方案,让我们能充分符合有关法律与法规的要求。”安永称,“由于此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不适宜就事件作进一步评论。”
英国《金融时报》指出,这将是一起判例案件,将考验中国内地的保密法律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庇护企业,使其不必在香港披露公司敏感事务。
一位接近香港证监会的人士表示,一向同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合作的香港证监会担忧,会计公司可能倾向于在香港利用中国的保密法律,以避免惹恼以前的客户,保护它们的名誉。
这是SFC首次以这样的方式通过法庭追究审计机构的责任。目前美国证交会(SEC)也在对在美国上市的一些中国企业发起类似调查。
2009年10月,中国通过数家政府机构发布联合声明,宣布施行保密法。
按照这部法律,中国企业的所有会计记录都可能被说成是国家机密,而中国香港的审计公司在交出任何记录之前,必须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许可,即使这些记录保留在香港也不例外。
去年,中国在北美上市的企业曝出几十起会计丑闻,随后审计行业面临法律诉讼。
SEC去年9月要求联邦法庭对德勤会计事务所发出强制要求,令其公布与客户东南融通金融技术有限公司有关的文件。
德勤给出的理由是,按照中国国家保密法,此举可能遭致中国有关部门对德勤或其合伙人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