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眼药门”谜团 擅用未上市药物是谁之责?
2012-07-13   作者:于达维 戴廉  来源:《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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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尚未在中国正式上市的肿瘤药物,何以在批准适应症之外用于眼内注射,并最终导致数十人产生群体不良反应事件?

    “天上星星,市一眼睛”八个大字,在细雨中的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大楼上仍十分醒目。这家医院的眼科在全上海最为知名。
    2010年9月9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布消息说,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一院)对患者进行眼内注射阿伐斯汀(Avastin)药物后,有55例患者出现眼部红肿、视力模糊等局部反应症状。专家初步诊断为“眼内炎”。
    药从何来?
    9月10日中午,记者守候在一院眼科四楼用于观察患者眼睛状况的暗房门前。身着住院服装的病人们被护士或家属带着,举着用于消炎的点滴药袋,络绎不绝地到暗房接受检查。
    患者张先生(化名)两年前感觉到视觉模糊,眼底出血,到一院看病。医生推荐这种药,一个疗程三针,视力很快就清楚了,而其他方法效果不明显。今年,他感觉病情有反复,在9月6日来打针,谁知回家后感觉视力更加模糊。
    张先生拿出医院提供的《“Avastin”玻璃体腔内注射须知》。这份注射须知提醒说,根据文献报道,局部注射并发症主要是出血、感染、高眼压、白内障等,能导致视力不可逆丧失,并发症发生率为0.1%到0.01%不等。
    张先生回忆说,9月6日一起注射的有30多人。他8日到医院复查。而这一天参加注射的有70多人,几乎是上一次的2倍。令他觉得奇怪的是,既然6日这批人已经出现不良反应,为什么8日下午的注射还在继续?
    9月10日下午,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卫生局通报说,6日和8日共两批116名病人到一院眼科接受注射治疗。发生不良反应后,一院主动联系随访病人111人,5人因为未详细填写通讯方式正在进一步联系中。截至当天上午,收治入院61名。
    据此推算,这两次注射发生不良反应的人数,占参加注射患者的一半。
    针对有媒体报道已发生患者失明一事,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李卫平表示,目前并没有患者因注射失明。
    在四楼的暗房门口,一位医院负责人员告诉一位症状较轻的病人,回老家后如果感觉不适,就到比较大的医院看看,不过先不要说注射过阿伐斯汀,如果他们说没事,就没事了。
    记者问这位负责人员,注射的药是哪里来的?得到的回答是:药是患者自己买的。
    在前文提到的“注射须知”上,确实有这样一段话:Avastin注射针剂我国以及我院药房尚未引进,一瓶针剂价格较高,目前是自费,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可供约40人共用,所以每次注射前由一名患者自行买药,当次注射病人共同平摊药费。
    “注射须知”还特别用黑体字强调,药物并非医院提供,而是患者自行购买,所以分摊药费是当场交给购买药物的病人,请带好现金和零钱,每次约300元左右。
    记者从患者处了解到,医生会酌情向患者推荐这种注射治疗方式,在医院拟定的集中注射手术时间之前,给患者打电话,告知他们提前一两周来复诊,再决定是否有必要注射。
    一位患者说,每次打针时,都有同一个既不像病人也不像家属的人在收钱。收钱后没有收据,医院也不会在病历上注明,只是盖上一个某月某日做过注射手术的章。因为每次来分享一瓶药的人数不同,所以价格也有变化,十几个人就要三四百元,如果有40人,就是125元,相当于一瓶药5000元。
    根据流程,患者需先签署同意书,然后检查视力,再到1楼119室付给买药的病人药费,换取注射牌,排队等待注射。曾经多次来注射的患者对记者表示,在119室收钱的一直是同一个人,那个人只有医生认识。
    一位患者家属说,当时一起做注射手术的某位女士的儿子就在这家医院工作,据称这种药国内外都在用,很安全。
    阿伐斯汀是跨国企业罗氏制药旗下的产品,2004年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上市批准。今年5月,阿伐斯汀获得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上市批准,商品名为“安维汀”。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企业传播部高级经理曹涌对记者表示,安维汀在中国获得批准只有一个适应症,即转移性结直肠癌,而且安维汀在中国的上市还没有真正启动。“没有上市的意思就是,到目前为止,你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在中国大陆正规的药房和医院是买不到这个药的。”他说。
    一位业内人士称,当前许多跨国药企将中国作为临床研究基地,一些临床试验用药也会被用于正常治疗。此外,走私也是获得未上市进口药品的途径之一。一家名为“世纪药店”的中文网站上就有销售“罗氏阿瓦斯汀”的广告,一瓶药“售价4300元人民币”。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但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对记者强调,“法律规定的是‘少量用药’,上海此次事件中如此大规模使用这个药品,一定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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