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2012-06-21   作者:记者 朱立毅  来源:新华网
 
【字号
    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
  对于进入方式,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运营和养护。
  此外,这份实施意见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间接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与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不过,这份意见也强调,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政府可采取控股或委派公益董事等方法,保持必要的调控能力。
  在政府的投入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还要确保政府对市政管网设施、市政公用公益性设施和服务等领域的必要投入,并加强行业监管,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铁道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 不单设附加条件 2012-05-19
· 交通部:继续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交通运输建设 2012-04-19
·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2012-02-26
· 李克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 2011-04-10
·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领域 2010-03-25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