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决定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2012-06-15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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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显示,对从青岛、武汉启运报关出口,并由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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