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残留成旱作农业最大污染源
以往耕地之中看地膜 如今扒开地膜找耕地
2012-06-12   作者:记者 孙彬 管建涛 连振祥 吉哲鹏 娄辰 李松/南京 哈尔滨 兰州 昆明 济南 重庆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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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膜种植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尤其是旱作农业区必不可少的种植方式。伴随着一系列全膜技术的推广,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地膜覆盖栽培面积最大的国家。与此同时,残留地膜大幅增加,给农业环境带来了批量污染,成为目前我国北方旱作农业区面积最大的污染源。”

  田地基本被捂 扒开地膜找耕地

  春耕期间,《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甘肃、陕西、宁夏、黑龙江等地调研时发现,铺了地膜的耕地,只能看见几条很窄的黄土,目之所及,几乎全是地膜,泛着银光。一些农民告诉记者,过去是耕地之中看地膜,现在是扒开地膜找耕地。

  春播期间,甘肃会宁县郭城乡农民马国定已经将自己10亩地的地膜铺完了。“过去是半膜,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全膜。”马国定说。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乎所有的地面都被地膜盖住了。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推广使用地膜起,我国地膜栽培经历了一个从半膜覆盖到全膜覆盖的变化,尤其是在广大的旱作农业区,全膜覆盖的农业技术近年来得到了大面积推广。许多农民和马国定一样,作物种植已经无法离开地膜。“为了保墒增温,地膜种植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尤其是旱作农业区必不可少的种植方式。”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车宗贤说。
  不仅仅是我国旱作农业区,南方一些省区地膜面积也大幅增加。地膜在云南海拔较高、春旱严重的农区得到广泛应用,2010年云南地膜面积已经达到450万亩。近年来,过去很少有地膜的海南省也开始使用地膜。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严昌荣说,我国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将地膜应用于农业生产,但应用面积和范围却后来居上,已经成为地膜覆盖栽培面积最大的国家,而且涉及的作物种类多,地膜覆盖技术已逐渐推广应用到40多种农作物的种植上。
  “地膜种植面积的增加,确保了粮食增产的同时,就意味着地膜污染面与日俱增。”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张玉辉说。
  一些农业技术人员认为,全膜技术的推广普及,使过去零星的、易降解的农业污染已被批量的、难以降解的污染所取代。

  地膜“薄如蝉翼”成污染祸首

  农业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全膜覆盖的粮食增产效果十分明显,因而农民难以割舍。虽说并非所有地膜都会造成污染,“只要能回收不残留,就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杨虎德说。但是,伴随着地膜种植面积的急剧扩大,残留的地膜也越来越多。杨虎德说,这些地膜主要是超薄地膜。

  记者在多省调研时发现,只要是铺膜的农田,就有地膜残留。甘肃省农业生态保护站的数据显示,甘肃每亩残留量最多达14公斤多,残留量最少的每亩也有5公斤多。
  中国农业科学院曾经在对河北邯郸地区的调查表明,棉田地膜残留率一般在10%至20%之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种植业中,地膜残留量达到12万吨。
  在黑龙江部分地区主推玉米覆膜技术,超薄地膜覆盖范围也随之增加,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蔬菜大棚内的每根垄都用超薄地膜覆盖,加大了超薄地膜污染程度。甘肃目前每年各种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超过10万吨。据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2007年甘肃耕地地膜累积残留量已经达到6万多吨。
  监测发现,在我国一些地方,农民为了减少成本,往往使用0.006毫米的超薄膜,甚至还有0.005毫米的地膜。《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甘肃、黑龙江、宁夏、陕西等地采访时看到,这种现象比较多见。
  据了解,我国1992年制订的国家标准规定,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不应低于0.008毫米。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严昌荣说,这个标准只有日本地膜标准厚度的57%,即使如此,不少企业生产的地膜厚度还达不到要求。
  张玉辉说,越薄的地膜强度越低,抗拉能力越差,容易老化,更易残留土壤中,破碎后碎块更小,难以捡拾,相应产生的地膜残留量就越大,成为白色污染祸首。

  应严禁超薄地膜进入农资市场

  既然我国粮食生产已经无法离开地膜,一些农业专家认为,为减轻地膜对农业面源的污染,目前只能完善政策,加大力度做好残膜的回收利用工作。

  一是提高现行地膜国家标准,严格禁止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进入农资市场。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地膜厚度在0.008毫米以上。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车宗贤说,国外地膜的厚度一般为0.012至0.015毫米,其抗拉强度比0.008毫米的地膜增加50%至94%,极有利于残膜回收。所以我国也应该考虑提高地膜国家标准。
  二是改进地膜使用方法,提高地膜的重复使用率,降低地膜残留。同时改进和推广地膜回收机械。《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注意到,多数地方残膜回收全靠手工作业,要么手捡,要么手耙,效率低下。农技人员建议,应研发一种更高效、更先进的残膜回收机械,提高机械捡拾地膜的效率。
  三是建立补偿措施,扶持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同时,鼓励开发无污染可降解的新型可替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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