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关注]“围剿”内幕交易 重塑投资者信心
2012-05-29   作者:记者 曾德金/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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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泄露内幕信息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很多网民对上述措施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对刑事打击内幕交易有重大意义,标志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进步。网民期待进一步加大对内幕交易打击力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尤其希望民事赔偿等投资者保护制度尽快到位,亮出投资者民事保护的“第二把剑”。

  完善打击内幕交易法规获肯定

  网民认为,“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等方面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首部内幕交易司法解释,除了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典型特征入手,明确内幕交易各项认定要件外,还颇具创新地引入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进步,获得了网民的肯定。网民说,可以看出,此次针对内幕交易制定了相对以往严密得多的司法条文。
  署名“淡然若水andrew”的微博说:“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力度空前,正本清源,对股市构成长期利好。”
  “波撼岳阳城2011”的微博也说:“管理部门一方面积极推进诸如改进新股发行、强化公司分红、引入长期资金等市场基本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又加大了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期望以这种双管齐下的手段来建立起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重塑投资者的信心。”

  要敢于向“内部人”开刀

  网民认为,有关方面应趁热打铁,进一步加强对内幕交易的“围剿”,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堵住内幕交易。
  署名苏渝的博主说,掌握内幕交易的一般都是知道内情的“内部人”,普通投资者不可能知道重组、并购等保密信息,因此要敢于向“内部人”开刀。
  网民认为,打击内幕交易需要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堵截和打击。市场管理部门和公安、检察、司法等法律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大法律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

  希望亮出民事赔偿“第二把剑”

  网民认为,“两高”的司法解释并未涉及民事赔偿内容,这是一大遗憾。因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股民维权依然困难重重。而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使受害投资者通过法律手段及时挽回损失,并促使广大投资者监督内幕交易行为,减轻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网民呼吁尽快配套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财经评论人叶檀认为,刑事司法解释远在民事之前推出,体现出重刑轻民的特点。我国股票市场普通公众的民事索赔基本在证监会有明确的行政处理结论、有确凿的刑事犯罪事实之后,刑事追究成为民事赔偿的必备条件。缺乏民事赔偿机制,中国股票市场的普通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内幕交易也就无法得到根本治理。刑事司法解释是保护公众投资者的第一把剑,请“两高”尽快亮出民事保护的第二把剑。
  署名“许峰律师”的微博说:“涉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犯罪,常出现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处以罚金的情况,没有健全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违法者对投资者的疯狂敛财一旦事发,钱往往全部进了国库,而这些被骗的钱财为何不还给投资者?”
  署名“宋一欣律师”的微博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并不涉及民事赔偿诉讼,但客观上也有助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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