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重申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
2012-04-11   作者:记者 张莫/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官方最近频频发出资本项目开放提速的信号。国家外汇管理局10日在其官方网站撰文指出,将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鼓励国内符合条件的机构“走出去”,并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
  目前,企业对外直投基本不存在障碍,而个人境外直投的试点也已被提上日程。在日前获批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在博鳌论坛发言时也指出,由于中国鼓励资本外流,特别是资本“走出去”战略,未来或许还可以进一步放松管制,允许企业和居民更方便地进行海外投资,这是政策改革的一个方向。
  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不同,因为识别个人“不阳光”的收入存在比较大的困难,个人境外直投更加难以控制且风险更大,所以目前即使采取试点,也会有额度限制和其他一些限制。而若全国铺开,从“审批制”过渡到真正的“备案制”,会在很长的时间内才能实现。“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会充分考虑风险,一步一步来。”赵庆明说。
  今年以来,官方已不止一次提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课题组年初发表一篇题为《我国加快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基本成熟》的文章称,当前我国正处于资本账户开放战略机遇期。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风险不大,不能过分强调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化或者人民币国际化条件完全成熟再进行资本账户开放。推进开放时可先推行预期收益最大的改革,后推行最具风险的改革;先推进增量改革,渐进推进存量改革。而在4月初,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与此同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也新增500亿元至700亿元人民币。QFII额度的扩大正意味着资本项目开放进程的推进。
  不过,外汇局也指出,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构建防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并提高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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