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地方财政不得动用社保基金任意投资
2012-03-26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字号

    财政部26日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社保部门要根据社保基金结余情况,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财政国库部门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对此,专家称这或是一种新的尝试,中央统一来进行投资和管理是为了把控风险,与广东试点不冲突。政策目前仍需进一步观察,可借鉴国外经验以及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多元化的保值增值。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财政部规范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地方不得动用结余投资 2012-03-26
· 财政部副部长:今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将减半 2012-03-26
· 财政部副部长:今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将减半 2012-03-26
· 财政部:印花税预算收入增5.8% 2012-03-24
· 财政部:续发今年第四期记账式附息债280亿元 2012-03-23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