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急征成品油价格发布形式 油价调整势在必行
要求“两桶油”16日上报方案
2012-03-16   作者:记者 王璐 方烨/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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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家机构监测的最新数据显示,三地原油变化率已突破10%。有机构透露,发改委15日向中石油、中石化紧急征求成品油价格发布形式,并要求16日上报方案。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的紧急咨询,或意味着成品油调价在即,而且将伴随一些政策微调。
  截至3月14日收盘时,纽约商品交易所4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收于每桶105.43美元,4月交货的伦敦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收于每桶124.97美元。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高位震荡,将三地原油变化率迅速拉高至10%以上。据大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提供的数据,3月14日三地原油当日均价每桶126.352美元,近22日均价每桶123.342美元,较2月7日基准价上涨10.08%。而息旺能源监测的三地原油变化率则更高,达到10.63%。
  “早在3月8日调价窗口就已打开,现在的三地原油变化率已破十,大幅超出当前定价机制所规定的4%的范畴,因此成品油价格上调政策或将执行。”中宇资讯分析师申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申涛透露,在中石油、中石化提出上调油价的提议之后,发改委15日向两大集团紧急征求成品油价格的发布形式,具体可能涉及吨升折算系数问题,要求在16日上报方案。申涛认为,这次紧急咨询或意味着调价近在咫尺,最终的上调幅度可能在400-500元/吨,而以升来换算的话,汽油价格上调幅度为0.29-0.36元/升,柴油上调幅度为0.34-0.43元/升。
  金银岛分析师何杰英也表示,已了解到发改委正在征求两大集团油价发布形式,可见成品油调价势在必行。而且此次调价不仅只是价格方面的调整公布,或许还有一些政策方面的微调出现。
  据了解,此前发改委调价文件中公布的是各地区的零售吨价,各地的批发与零售到位价均由各地物价局通过吨升转换系数计算而来,但因各地物价局换算系数不统一,造成在实际销售中存在差距。尤其在广东市场吨升转换较为频繁,按升价销售和按吨价销售有较大差异。
  “如果统一吨升折算系数,可以规范市场,防止各地按不同升价变相涨价。所以发改委借此次调价来进一步规范成品油调价发布形式。”申涛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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