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委,您真该走了
2012-02-29   作者:赵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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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 晶
    “IPO不审行不行?”,自从证监会主席提出这个问题后,新股发行改革又一次进入众人视线,发审委也由此成为尴尬的焦点。
  新股发行的审核程序一直为市场所诟病,在2009年开始启动的新股发行改革中,审核程序并未有根本性改变,投入的监管资源甚至还在持续增加。据统计,2011年A股市场共发行新股270余只,平均每位主板市场发审委委员经手的IPO公司达42家,如果算上未通过审核的拟上市公司,这个数字会更多。
  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必然会产生各种问题,加上并不能对事后变脸的业绩报表负责,发审委肩负着“官办”的角色,却只能负责技术层面的审核,也逐渐失去了其作为市场监管方的监管作用。
  必须承认,在市场并不成熟的时候,发审委确实承担起了挑选优质企业上市的功能,成为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为新股发行审核程序的一个组成,发审委的存在在市场监管力度不足、后期惩处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也发挥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随着市场的议价功能逐步完善,监管力度逐渐加强,发审委就必然面临着完成历史任务后退出舞台的命运,不是此刻,就是将来。
  有不少人担心发审委直接采用新股发行“注册制”会扰乱市场。细究起来,真正担心的还是监管力度和后期惩罚机制跟不上。记忆犹新的是绿大地造假上市,竟然只罚款400万元,为上市募资款的1%,当事人也只被处以缓刑。这种惩罚力度下,很容易让人产生发审委还是留一留的想法。
  但监管不够或者惩罚力度不够不是发审委必须存在的理由。运用市场天然具有的做空机制,提高虚假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犯罪成本,比让发审委“看门”都要有力得多。这一点在中国概念股遭遇美国市场集体做空中就能对比显现,市场就是天然的警察,只要法律法规到位,监管及时,想要浑水摸鱼的上市企业的日子不会好过。
  因为发审委的存在,已经出现的各种市场畸形行为更需所有人注意。广为业内诟病的各种借壳上市事件,就是因为上市资源稀缺带来的扭曲形态。如果没有发审委硬性的利润或者行业的要求,很多中国的优秀互联网企业不必远赴纳斯达克上市,很多已经连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也不会成为炒作重组题材的重点。市场会在合理的秩序下完成其资源配置的功能。
  若发审委现在就退出,对发审委而言可能太早,对中国的A股市场而言却永远不算早。A股发展到现在,政府为了保护市场而发出的指令、负责的部门,往往“好心办坏事”,阻碍着正常的市场发育过程。
  长远的角度看,不仅仅是发审委,许多其他监管部门都面临着在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后,或转变职能或退出舞台的未来。这也是新股发行改革带来的信号,无论如何,市场化的改革进程都是在不断向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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