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月1日前通过初审会按老办法预披露
2012-02-09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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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市场上关于上海冠华和福建龙洲运输两家企业预披露时间不符合证监会新规的说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2012年2月1日前通过初审会的企业仍按老办法进行预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上述两家企业属于此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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