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业园逼签“阴阳合同”
2012-01-19   作者:王攀 乌梦达  来源:新华网
 

  本应是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工业园,却涉嫌“欺上瞒下”截留优惠政策,服务变成了“寻租”,引发入园企业不满。
  近期,多家科技企业投诉管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质疑它签订“阴阳合同”,利用政策谋利,让地方政府“背黑锅”。为弄清真相,“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阴阳合同”令人费解

  安普盛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卫星定位和物联网研究的软件企业,2009年被深圳市政府批准入驻深圳科技工业园,并享受高科技企业的政策优惠。
  “当时入园是看重政府的优惠条件,因为我们还处于创业阶段,亟须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扶持。”公司负责人甘廷文说,“但没想到刚入园就遇到了怪事。”
  园区管理方先是与安普盛科技公司以每平方米40元/月签订了1年的厂房租赁合同,面积为504.76平方米。但安普盛公司没想到,园区管理方又要求再签一份内容差异大的“补充合同”,将租金标准提高为“每平方米60元”,并被告知是“所有入驻企业的惯例”。
  甘廷文说,40元/月的租金,依据的是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2007年出台的政府文件,“文件清楚规定,最高不得超过40元,补充合同却要多收20元,入园企业对此很不理解。”
  同样入驻该园区的开拓汽车电子公司意见更大。据该公司出示的《租赁合同补充条款》复印件,2011年园区方竟然将房屋租金从每平方米60元/月上涨到103元/月,理由是“上调价格是政府要求的”。
  “作为园区管理方,当时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告诉我们,是市政府将价格上调到每平方米130元/月,工业园表示对政府这种‘朝令夕改,剥削企业’的行为也不满,特意给我们优惠,才收103元。”开拓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甘廷文表示,在发现深圳科技工业园的做法涉嫌违规后,入园企业曾要求尽快纠正,然而,园区管理方却采取包括停电在内的强硬手段,导致有的入园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另据深圳电子学会理事长杨淑雯介绍,该学会近期陆续接到多家企业投诉,学会多次向深圳市科技工业园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但目前仍未得到任何正面答复。
  “对于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来说,利润微薄,困难较多,所以政府才出台优惠政策加以扶持,但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的‘潜规则’,却让这些努力付之东流,应当引起重视。”杨淑雯说。

  是“增值服务”还是“权力寻租”?

  针对“阴阳合同”等潜规则,记者找到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但几位负责人的解释迷雾重重,令人不解。
  先是“绕圈子”。
  当记者开门见山提问租赁价格问题后,科技工业园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一直“顾左右而言他”。他先是说“租金价格只是细节,不便讨论”,面对记者一再追问,又辩称与安普盛公司的争议只是“个例”,园区近期预备不再与其续租厂房。
  于是,记者追问租金争议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这位刘副总经理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最后竟称“工作繁忙”,直接离开。
  接下来又“装糊涂”。
  在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服务部,记者拿出深圳市有关部门2007年颁布的政策文件,其中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厂房租价为每平方米不超过40元/月。对此,服务部负责人何某先是表示“没听说过这个文件”,后又改口称“向企业收60元是因为提供了‘增值服务’,包括保安、电梯、中央空调等服务内容”。
  对这一解释,甘廷文等人大呼不解,“即使在补充合同中,也没出现所谓‘增值服务’的说法,上面明确写的只有租金从40元提高到60元”。他们认为,本来是政府扶持科技企业的优惠,却被以“增值服务”名义揣到科技工业园的腰包。
  更离谱的是,政府限价和政策补贴后的深圳科技工业园租金,最终经手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后,到了入园企业那里,却比市场价还要高。在该园区周边,几家房地产中介对记者说,附近普通写字楼租金在80元到100元之间,厂房则更低。而园区管理方与开拓汽车电子公司签订的“补充合同”租金高达103元。
  对此,科技工业园几位负责人都没有正面回答,其中何某不耐烦地说:“刚才已对所有问题作出了解释,工作太忙,改日再谈。”

  政府回应:“阴阳合同”查实即严处

  尽管一再声称多家入园企业的举报是“个案”,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却不肯按入园企业、行业协会的要求,公布园区出租物业总面积、签约企业数量、签约金额等细节。对于记者的追问,该公司也坚称“不好统计”“记不清楚”。
  对此,一些举报的入园企业表示,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拥有产权的生产力大楼有23家企业入驻,建筑面积超过3.1万平方米,仅以每平方米每月多收20元计算,一栋建筑几年间就多收租金2000万元以上。而园区内可租物业很多,粗略推算违规收取租金上亿元。至于多收的租金去向,更是一个谜。
  记者了解到,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是一家国企,其主要控股单位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政府全资拥有、深圳市国资局管理。
  对于记者的质疑,深圳市国资局副局长高雷表示,作为赋予公共服务职能的国企,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首先必须完成法规赋予的职责,公共服务之外的部分才能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商定价格。“即使收取服务费,也必须和入园企业协商,服务价格必须合理,绝不允许出现‘倒挂’现象。”
  作为园区业务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丘萱坦承,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政府文件中并未规定高新区企业租金之外服务费的标准,所以可能是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钻了政府制定政策的漏洞”。目前,该部门已经接受企业投诉,展开相关调查。如查明违规行为,“肯定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深圳科技工业园的做法,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等专家表示,从政府监管而言,如果园区认为物业收费价格要调整,应走合法程序,提请监管部门修改法规,而不是搞“阴阳合同”。“企业赚黑钱、政府背黑锅”的做法危害大,必须认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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