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整治围填海乱象首提“超一罚五”
新政波及石化、码头等行业
2011-12-28   作者:记者 梁嘉琳 实习记者 王皓然/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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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日前在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严禁超计划指标审批围填海项目,对超额使用指标的地区按照“超一罚五”的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指标。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预计,区域用海门槛将在“十二五”期间持续提高。
  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27日向记者透露,这是海洋局首次提出“超一罚五”,“比如某省今年按计划有1000公顷围填海指标,但年底如果超了1公顷,明年围填海计划就要扣5公顷指标。‘超一罚五’可以逐年累积,一直扣下去。”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名誉主任丁德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区域用海门槛提高,码头、石化等填海项目将受到较大影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王琪向记者表示,围填海一直存在很多问题,从今年年初开始更是从北往南出现了一波“用海高潮”,此时出台“超一罚五”的规定,将对用海行为起到规范作用。同时,也将对港口、跨海大桥、跨海隧道甚至石化、房地产、旅游等项目开发造成一定程度的制约。
  致公党中央此前发布调研报告称:“海洋环境形势严峻,特别是填海用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以浙江省为例,据2010年监测结果,该省4.75万平方公里近岸海域中一半以上为劣四类海水,这些严重污染区域主要集中在杭州湾、浙江的舟山群岛和乐清湾等海域。
  对于区域围填海乱象的动因,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研究员王建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地方上“围而不填”、“填而不建”的情况特别普遍,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或者为招商引资储备土地。
  在区域用海的产业新政方面,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还指出,要继续强化区域用海管理,规范区域成片开发用海活动,实行“控制规模、严格审查、加强监管”三项措施,全面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严格控制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外的围填海活动。加强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审查,着重规范新项目用海预审,严格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满足用海管理要求的项目在海上布局。
  丁德文对此表示,由于海洋具有流动性、联动性、叠加性,即便一个海区(如渤海海区)内的所有省份(如环渤海三省一市)的项目环评都合格,但整个海区的规划环评仍可能不合格。
  王建国举例说,长三角某地港区建了8个吞吐量在1000万吨的集装箱泊位,不到200米的另一个港区又建了6个同吞吐量的集装箱泊位。“根据环渤海某省规划,未来10年要填海500平方公里,另一个省也跟着提出未来10年要填海800平方公里。”
  刘赐贵在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说:“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对海域空间资源的刚性需求会持续上升,海域、海岛、海岸线等空间资源的稀缺性逐步显现,行业用海矛盾将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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