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从本月起启动空气质量“月考”活动
2011-10-11   作者:记者 刘彤/西安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记者8日从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西安各区、县、开发区每月蓝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5万元。
  据了解,《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适用于考核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考核指标暂定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即俗称的“蓝天数”。西安环保局将根据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数据,每月统计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西安区、县、开发区月度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对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5万元。奖励资金从西安市本级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罚缴资金纳入西安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统筹使用。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哈市集中供热取代分散供热改善空气质量 2009-12-29
· 环保部拟规定空气质量提前预报 2008-09-26
· 奥运空气质量全达标 单双号长期执行尚无定论 2008-08-24
· 奥运期间空气质量预报将精确到每个场馆 2008-06-18
· 意大利环境专家:坚持说中国空气质量没有改善是错误的 2008-06-11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思想]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