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农贸物流“航母”深陷高利贷漩涡
市建委涉嫌违规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1-09-05   作者:记者 肖波 王文志/呼和浩特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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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入巨额高利贷漩涡的保全庄农贸项目。

    陷身高利贷,被法院整栋进行财产保全的公寓楼。记者 肖波/摄

    一个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建成后惠及该市半数以上居民的重大民生工程保全庄现代农贸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保全庄项目”),却因身陷8亿元高利贷不能自拔,被迫无限期搁置,汹涌而至的挤兑风潮将开发商、施工单位等推至崩溃的边缘。而作为工程监管部门的呼和浩特市建委在保全庄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农贸物流“航母”搁浅

  被吃菜难、吃菜贵困扰多年的呼和浩特市民,曾对保全庄项目翘首以待。该项目被列为市政府2008年十大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当年开工建设、当年建成投入运营,成为西北地区农贸物流“航母”。该项目开发商网站介绍说,保全庄项目系“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
  2008年12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就落实“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称保全庄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2009年5月,呼和浩特市市长考察保全庄项目时表示,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该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自治区首府“菜篮子”工程战略布局,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自治区农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保全庄项目占地448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全部投资约8亿元。项目由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全公司”)投资,内蒙古紫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辰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保全公司法人代表为陈茂勇,紫辰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为李碧瑛,两人系夫妻关系;保全公司是紫辰房地产公司法人股东,持股90%。
  保全庄项目由15万平方米蔬菜交易市场以及15万平方米产权商铺、住宅、公寓、商务写字楼组成。2008年上半年,该项目高调亮相,一度被捧为内蒙古商业地产投资领域的“黑马”。《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24日在现场看到,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七个交易大厅被13幢商住楼、5栋商铺围成一圈。据相关人士介绍,该项目原来规划建设冷鲜库、深加工车间、仓库、物流配送中心、农药残留检测中心等配套设施,如今开发商已无力再投资建设,交易市场徒有一个“空壳子”,成了半拉子工程。
  众多光环笼罩下的农贸物流“航母”搁浅了。呼和浩特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全庄项目的工程规划很不合理,局里一直未批;他们2008年6月擅自开工建设后,将原本就存在明显缺陷的规划方案又做了改动,因此更不可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尽管保全庄项目刚开始建设就预售一空,但《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房管局证实,该项目至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保全庄项目开业时间将继续一延再延。

  “重要民生工程”套牢放贷人

  令当地市民诧异的是,保全庄这个曾宣称“一站式服务引领西北农贸物流新风向”、惠及呼和浩特市半数以上市民、辐射周边20余个旗县乃至整个西北地区的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开发商竟然是以高息借贷方式开发推进的。
  “在呼和浩特房地产界,陈茂勇称得上是融资大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全公司、紫辰房地产公司的自有资金极其有限,远远达不到开发商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5%以上的要求;而保全庄项目“硬伤”很多,银行一直拒绝贷款,故该项目从土地款到建设资金都依赖民间借贷。
  据接近陈茂勇的人士粗略统计,在运作保全庄项目中,陈茂勇先后向个人高息借贷5亿多元,以个人名义为垫资施工单位担保高息借贷3亿多元。保全庄项目因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迟迟不能交房,资金不能回笼,陈茂勇再也无法承担每月至少2400万元的高额利息,资金链终于今年五六月份断裂。
  一位债权人为了“抱团”应对保全庄项目债务风险,与部分债权人联名登记造册,入册资金总额达2.2亿元。登记名单显示,陈茂勇单笔借款一般为150万至200万元,最多的为2800万元,月息3.5%至4%。据称,陈茂勇高息借贷涉及四五百个放贷人,几乎囊括了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各个阶层,不少人用房产、汽车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再借贷给陈茂勇,其中甚至有银行职员借职务之便高息吸储再转手借贷给陈茂勇。知情人士说,保全公司账户上有上千万元是以公司内部人员名义集资的,利息也是公司内部人员领取后转交“第三人”。
  保全公司和紫辰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在此前已现端倪。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保全庄项目拖欠四川籍农民工工资550万元,今年春节前险些酿成群体性事件,该大队遂向市房管局相关处室发函,建议对保全庄项目停检开发资质,停办大产权。
  今年五六月份,一个令人不安的传言在呼和浩特市蔓延:陈茂勇欠高利贷八九个亿,资金链断裂后下落不明。
  于是,放贷人掀起了一波挤兑潮,无钱可兑的保全公司和紫辰房地产公司陷入崩盘危机。据悉,放贷人李春雷今年6月份将担保人陈茂勇诉至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法院对保全庄项目的数十套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以方建国、王海军、青山、李彦花、李军等为代表的放贷人纷纷表示,正着手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欠款。而因为迟迟不能交房,王忻、格登高娃等购房人也正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25日来到保全公司陈茂勇办公室,只见大门紧锁,售楼部也人去楼空,门口聚集着一群讨债人。一位债权人说,四处打探陈茂勇的下落快两个月了,杳无音讯。“因为是重点民生工程,大家纷纷往里砸钱,如今陈茂勇身陷高利贷无力自拔,不知有多少放贷人会成为牺牲品。”

  市建委涉嫌违规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呼和浩特房地产界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陈茂勇深陷高利贷漩涡,固然是其个人和放贷人的逐利冲动所致,但如果监管部门严格把关,保全庄项目也不会沦落至此。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询工商注册资料获知,紫辰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法人代表李碧瑛,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几经变更,到2010年11月13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保全公司以1800万元出资额成为第一大股东。2009年7月3日以前,紫辰房地产公司为暂定资质。
  按照当时建设部规定的条件,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方有资格承担保全庄项目开发建设。当地建设系统一位人士说,成立公司不到3个月、未获得相关资质就开发建设保全庄项目,“紫辰房地产公司显然超越资质开发项目,不被拖垮才是怪事。”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证实,在保全庄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呼和浩特市建委2008年7月份为其违规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24日就此来到呼和浩特市建委要求采访相关负责人,被工作人员婉拒。
  国家规定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建设局招标办一位金姓负责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管理科科长苏进春、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丰晓霞分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听说过保全庄项目开工建设的事,但从未收到过该项目的招标备案申请。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陈茂勇绕过招投标环节,将保全庄项目施工工程直接交给总承包人内蒙古天鼎仑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鼎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鼎仑公司2008年3月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董娜,注册资金1000万元;自然人段存云出资360万元,为大股东。天鼎仑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后才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按照其注册资金及相关规定也只能承担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却在无任何资质时的2008年6月承担了保全庄项目3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
  耐人寻味的是,董娜兼任保全公司副总经理;陈茂勇此前曾任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段存云当时是陈茂勇手下的一名干部且共事多年。
  工程垫资被国家明令禁止,而保全公司与天鼎仑公司2008年6月1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天鼎仑公司从打地基开始全额垫资施工,保全公司不支付天鼎仑公司工程款,以其承建的部分房屋抵顶。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天鼎仑公司获得总承包权后,将6万平方米的施工量以全额垫资的形式承包给蒙凯房地产公司。由于陈茂勇不能履行“负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承诺,所抵顶的房屋无法销售回款,靠四处赊账维持施工的天鼎仑公司和蒙凯房地产公司,在拖垮十余家材料供应商后陷于“弹尽粮绝”境地。为保证施工进度,陈茂勇遂以个人名义担保,为天鼎仑公司和蒙凯房地产公司向“地下钱庄”高息融资3亿多元。
  保全庄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却获得市建委的施工许可,规避招投标却未受到任何处罚,这在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界引发种种猜测,一些人士直指呼和浩特市建委与开发商实际控制人陈茂勇“有染”。
  说到陈茂勇的背景,据了解,1999年初陈茂勇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的任上卸职,改任市建委主任。2005年4月25日,陈茂勇被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建委主任职务,改任市建委调研员。
  鄂尔多斯市纪委办公室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干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陈茂勇被免职,是由于本地数名房地产商和建筑商实名举报其在项目招投标和资质评定中涉嫌违纪违规,同时被市建委机关科级干部联名举报挪用公款在市政府大楼五公里处黄金地带购置林地。
  2008年3月5日,陈茂勇以其妻子李碧瑛的名义出资600万元,注册成立保全公司,性质为一人公司。几经变更,2009年7月,陈茂勇受让股东李碧瑛、陈柯卉(陈茂勇次女)部分股权,以2100万元出资额成为控股股东。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得两张上海浦发行呼和浩特分行的转账支票复印件,收款人是“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出款人是“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票时间和票面金额分别为2009年7月7日转出2500万元、2009年7月10日转出500万元,资金用途为“借款”。支票上加盖有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章、陈茂勇法人章和银行转讫章。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这两笔合计高达3000万元的款项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对于《经济参考报》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呼和浩特市建委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贺智芳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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