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力促珠三角加工贸易转型
2011-08-23   作者:记者 孙韶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22日发布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将推动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意见明确,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示范区加工贸易初步实现四个转变: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营销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变。
  意见提出,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采取优化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加快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加强转型升级融资保险支持;鼓励非法人来料加工厂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等13项具体措施。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加工贸易怎么转型升级 2010-12-07
· 中国将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 2010-11-19
· 承接加工贸易将获政策扶持 2010-10-19
· 加工贸易结构出现两大变化 2010-06-29
· 江西构建加工贸易管理跨网互联平台 2010-06-08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观点擂台:奢侈品,降税的纠结·[思想]破解"两难"选择成为宏观政策着眼点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