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发展措施将出台实施细则
意在落实“国九条”
2011-08-22   作者:实习记者 梁倩 记者 孙韶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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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国务院还将再起草并下发一份涉及多个部门的实施细则。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将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带来实质性利好,尤其是对物流业的减负支持将会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而系列政策能否落到实处最为关键。
  《意见》提出9项措施,内容包括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加强组织协调。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梁焕磊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路过桥费用,在我国物流业成本中占有很高比例。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费用,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会大大降低物流业成本,优化行业利润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荆林波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对物流业整体的减负扶持。我国物流的费用整体费率比发达国家高10%左右,所以“减负”尤为重要。
  今年以来,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多项政策密集出台。
  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20多处提及有关发展物流业的问题。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八项政策措施。6月14日,交通运输部提出,通过1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理公路收费偏高等违规不合理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省违规收费行为。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当前物流业发展过程中的发展瓶颈主要集中在税务、过路过桥、物流中心建设以及资本市场支持这几个方面。现阶段关键是政策能否全面落实,如果不能全面落实,将可能造成物流行业遭遇双重困境。
  荆林波表示,培养具有领导能力的专业人才,提高供应链的管理能力,也是提升物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来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3.7万亿元,同比增长18.5%,增幅比一季度增高0.6个百分点。此外,上半年运输费用为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增幅虽然比去年同期回落了2.9个百分点,但是比一季度加快1.9个百分点,带动了社会物流总收入的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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