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诉陈晓发表不实言论
2011-06-22   作者:林其玲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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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国美经常以低价促销的方式来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但实际上其销售价格已经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不仅比电子商务高,而且比其他的渠道都要高。
  国美内部巨大的财务漏洞也是问题,除了总部敲定的年度合同外,供应商还要向国美各个层次的领导交纳相当数量的费用,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21世纪经济报道》5月10日报道中陈晓称
  就在竞争对手苏宁电器忙于向媒体展示其今后十年详细发展规划时,国美电器昨天发动“秋后算账”,宣布起诉国美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合同违约。

  以合同违约提起诉讼

  国美昨日公告称,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以合同违约对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陈晓提起诉讼。目前,该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不过,国美拒绝对媒体公开起诉书,也没有透露希望对陈晓进行怎样的惩罚。
  诉讼的缘由是“陈晓严重违反早前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向某财经媒体记者发表对国美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并于5月10日在报纸头版上以《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标题刊登,对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等造成了经济损失”。
  国美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表示:“本次起诉,就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依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契约精神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从而进一步提升国美的治理水平”。
  昨天下午,陈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个人又没有办报纸!目前我还没有收到起诉书,现在也不是很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得先咨询我的法律顾问,等事情明了后再沟通。”

  称陈晓击穿国美底线

  今年3月10日,陈晓辞去国美董事会主席的职务。5月10日,国内一家财经媒体发表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文章。
  文章发表后,陈晓表示,“这是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
  昨天,邹晓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陈晓已经击穿了国美的底线,“不论陈晓发表言论的场合是什么,我们均认为陈晓已违反离职时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在明知对方记者身份的情况下仍然发布对国美的不实言论,严重违反了《协议》约定”。
  从邹晓春的表态来看,国美为这次诉讼已做好准备。“从5月11日发表公告,对那篇报道进行澄清后,我们一直在准备起诉的东西。”邹晓春称,“这次起诉是完全基于双方的保密协议里,对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据邹晓春介绍,陈晓在离职时与国美电器签署了一份协议,写明陈晓在离职时向国美做出的各项承诺。“这个协议的双方是对等的,类似劳动合同,规定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方要承受违约责任、侵权责任。”邹晓春称。
  对于陈晓此前“并非我意”的表态,邹晓春表示,“我们不接受他的道歉。他的道歉不真诚,而且把责任推给别人。媒体报道并没有错误,错误在陈晓。第一,陈晓不应该说这些事;第二,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这都是陈晓的问题,责任在他一人。”

  分析

  “国美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官司”

  家电业内专家刘步尘认为,国美此举并不明智,即使官司赢了,公司也输了品牌。
  “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大家都没有见到,我猜测陈晓当时要爆料也是心里窝火。陈晓离开国美时,国美放话:你走得太晚了,你早就应该走了。在陈晓看来,在国美最危难的时候我帮了你,没有功劳有苦劳。于是陈晓抓住这个机会,说出来了。”刘步尘称。
  “国美现在没有必要再次把内斗弄成公众话题。而且现在很难说最后的结果。真把陈晓逼急了,可能说更多的事情。毕竟他对国美太了解了。”“国美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官司,需要的是和竞争对手比战略,让大家淡忘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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