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发资金违纪将加倍扣减财政指标
2011-05-27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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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5月27日发文称,近日已下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现市、县级财政部门存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弄虚作假套(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事实和情节轻重,按照违规违纪金额的1至3倍扣减所在省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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