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
2011-05-13   作者:记者 洛涛/石家庄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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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土地执法工作是九龙治水,遇到执法对象一些比较过激的行为,往往反应不够迅速,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影响了土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自从石家庄市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之后,这一状况有了很大改变。”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局长韩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韩明所说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是国土资源部针对目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拆迁管理体制不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频现等问题,正在全国推广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督察徐绍史在河北考察调研时就表示,要建立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推动土管理工作规范化,促进和保障当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底出台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大力推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责任主体的同时,以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与监察、发改、公安、规划等部门一起建立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变九龙治水、各管一摊为“共同责任体”,有效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保障了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这一实施方案,石家庄新华区土地分局在新华区政府的支持下,与发改、环保、建设、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工商、交通、房管、电力、金融等部门广泛沟通,建立了区级国土资源共同管理责任机制。
  在很多新华土地分局的员工看来,虽然国土资源系统是垂直管理部门,但局长韩明去新华区政府的频率比去市局的还要高。对于分局员工的看法,韩明的回答十分实在。他向记者表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平时不加强沟通,仅靠公文往来,机制能落到实处吗?其实从市局到分局,大家都把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联系作为落实共同责任工作的一个重点。”
  新华区土地分局针对土地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了公开的联席听证会制度。记者采访了解到,2010年11月12日,在处理一件新华村东营村某村民非法占地建房案件中,召开了由新华土地分局和石家市国土资源局法律法规处、地籍处等相关科室、东营村村长、案件涉及的村民参加的联席听证会。为保障双方的意见能得到充分表达,新华土地分局和村民双方请来的律师也参加了听证会。据了解,在新华土地分局会议室召开的此次联席听证会,也是石家庄市国土资源系统历史上的第一次联席听证会。
  联席听证会得到了各方的一致好评。自此以后,联席听证会成为新华土地分局推进土地执法工作,化解矛盾的又一“法宝”。据了解,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正准备将新华土地分局的这一举措向全市推广。
  一位长期研究土地管理工作的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因为过去土地执法工作存在部门配合不到位,执法难的现象,所以现在有些人更多看到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对执法刚性力度的加强。“其实正因为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一旦因为执法行为不当或过于机械,激化了矛盾,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这样一来,大家就会更加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执法结果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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