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银河总裁肖时庆因受贿和内幕交易 4月底被判决死缓
2011-05-09   作者:谭翊飞 张鹭  来源:《财经》
 

    若以今日年龄之计,部级高官王益55岁,亦官亦商肖时庆47岁,资本大鳄魏东44岁,如此壮年,依其根基、人脉,仕途与财运仍有可期。而实际的命运却是,魏东自杀,王益、肖时庆分获死缓。
  2008年4月29日,在办案人员到来之前,不堪“外力重负”的魏东选择了在父母、妻子面前纵身跃下九楼自家阳台。此前两个月,魏东刚刚完成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借壳上市,同时代的资本大鳄接连毁灭,魏东的“涌金系”却越来越“成功”,其友人认为他的净资产已上百亿元。
  以魏东之死为拐点,这个高度依赖资本与人脉的系统,被迫走上另一条轨道:当年6月8日,时任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被专案组带走调查;8月29日,“涌金系”干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国投)董事长刘刚在首都机场被控制;2009年4月29日,时任银河证券总裁、曾“两进两出”证监会的肖时庆被调查;5月13日,王益在证监会时期的秘书、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被调查。
  魏东自杀三年之后,2011年4月底,肖时庆因受贿和内幕交易两宗罪名,被河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缓。法院认定,肖受贿约1546万元,内幕交易获利约1亿元。而2010年4月底同判死缓的王益,被认定受贿约1190万元。
  王益与肖时庆的成长历程,并无二致,普通的家族身世、勤奋刻苦的青年时代,人到中年却利令智昏——王益39岁成为证监会副主席(正厅级),历时五年精心编织能量场,在1999年转任国开行副行长(副部级);肖时庆早年在财政部下属的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6年经王益之手作为重点人才调入证监会,先后在上市监管部、发行部、发行监管部、会计部工作。
  司法材料所示,作为监管者的王益与肖时庆,寻租方式手段繁多。如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IPO、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16.SZ,下称亿城股份)增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099.SH,下称太平洋证券)另类上市路径、云南信托理财产品、国金证券借壳上市等,均有个人影响与行政之手强势介入,亦有特定关系人利益共沾。罪责细节涉及证券发行中的两重核心制度——保荐制和发审制。剖析该案,同时也是检视制度之弊。
  肖时庆的“创举”,还在于通过内幕交易买卖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28.SZ,下称国元证券)股票获利约1亿元,刷新了落马官员内幕交易的获利纪录。
  一审判决书指出,“肖时庆作为证券监督管理人员不仅不行监管职能反而实施内幕交易犯罪,社会影响更为恶劣。”
  追溯既往,自1995年鲁晓龙案起至2009年雷波被调查,任职或曾任职于证监会的,已愈十人涉案,监管者如何被监督再一次摆在决策者案头。
  这是一群金融精英的高智商犯罪,其寻租的智能化、隐蔽性,不仅考验现有行政及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亦对刑事调查与司法认定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中纪委政策研究室原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为《财经》撰文所述的现代“三权交易”(权钱、权色、权权交易),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均有体现。
  资本市场的贪腐行为已经叠加了特殊的金融手段,由此形成一种以虚拟交易为手段,以更隐秘、更长远、更巩固的期权利益为目的的无形腐败。

  ·上篇·

  无论是发审环节为人说项,还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对于肖时庆这类出自证监会的“两栖人”,监管较普通官员或证券从业者更为不易,但空间仍存

  证监“双栖人” 中间人王磊

  青岛金王的前身是外商独资企业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成立初期注册资本只有20万美元。为谋求上市,2001年4月10日,公司增资扩股后,以整体变更方式改制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为3102.88万元。
  该公司提供给青岛市发改委的一份材料称,“企业上市工作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公司必须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心。”
  经过六年等待,2006年6月,因股改暂停的IPO重启。是年5月17日,青岛金王的母公司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王集团)与天津顺盈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顺盈)签订财务顾问协议,委托后者助其运作上市。
  当年10月23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发审委2006年第52次工作会议公告,宣布五天后将审核青岛金王IPO事项。根据1999年颁布的《证券法》规定,发审委是中国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法定审核机构。
  但是,直到2003年底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发审委委员的身份一直是保密的,且发审会实行无记名投票。
  上述公告显示,参会的发审委委员包括:王立华、吴晓东、邱家赐、沈国权、鲍恩斯、马季华和谢卫。这七名委员有两名来自证监会、两名来自全国律协,另外三名分别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发改委。
  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这些发审委委员一般先由各单位推荐,成为候选委员,候选委员须经证监会聘任成为正式委员,每届任期一年,行使投票表决权,表决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同意票数五票为通过。证监会对候选委员能否正式出任发审委委员掌握最终决定权。
  司法材料显示,在发审会召开前一天,金王集团董事长陈索斌得知来自国家发改委的发审委委员马季华反对青岛金王上市,于是请天津顺盈负责人王磊想办法。
  此处的王磊即是王益的胞弟。天津顺盈成立于2001年6月28日,股东为王磊与其胞妹王薇等五名自然人,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投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等。当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王磊和王薇分别占45%、5%。
  王磊与王薇背靠胞兄王益,在商界身影活跃。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职务便利接受同乡商人周宏请托,为其在企业经营、融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分12次收受周宏贿赂630万元左右,其部分赃款即是通过王磊收受。
  而这家天津公司,2007年即现身公众视线,彼时太平洋证券通过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实现上市,上市前,天津顺盈成为太平洋证券的股东之一,占股1%。太平洋证券挂牌上市首日开盘涨幅达475%,天津顺盈的该笔投资获得巨额回报。
  王益于1995年11月任证监会副主席,次年将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肖时庆作为重点人才引入,两人此后共事三年。基于兄长王益与肖时庆的这层关系,王磊找到肖帮忙。虽然当时肖已在证监会旗下的券商任职,人脉关系网络仍在。
  司法材料称,几个小时后,肖时庆即回电话告知事情已办妥。王磊随后通知陈索斌。陈索斌聘请天津顺盈为财务顾问,是否与这层关系有关,外界不得而知。
  次日的公告显示,青岛金王IPO获得通过。
  证词记载,曾是反对者的发审委员马季华回忆,在青岛金王上市前一两天,曾有工作联系的肖时庆很可能给其打过电话,请求支持青岛金王上市。
  2006年12月,青岛金王顺利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检方调查表明,出于酬谢,王磊于2006年12月的一天下午,在北京一会所停车场送给肖时庆现金20万元,但肖案判决书中并无进一步细节记载。
  庭审现场,肖时庆进行了自辩,称未收到王磊现金20万元;辩护律师也对该项指控提出异议,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这些意见并未被法院采纳,该项指控成为肖时庆的受贿罪行之一,且认定马季华与肖时庆“二人长期存在着横向的工作联系”。
  尽管法庭围绕交易的细节发生辩论,但在“需求方”青岛金王、“内部人”肖时庆、“中间人”王益之弟王磊构成的链条中,通过特殊通道试图影响发审委决策却是事实。其背后的症结,正是发审委委员的产生机制与表决程序。

  承销增发

  肖时庆面临的另一宗受贿罪指控,是其2008年低价购房行为,房源涉及另一上市公司亿城股份。
  该公司原名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渤海饭店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大连信托投资公司及大连日兴实业公司三家发起,于1993年5月成立,彼时总股本为3430万股。亿城股份此后三次增发股票(包括配股),时间分别为:1998年7月、2000年1月和2007年11月。
  肖时庆和亿城股份的往来即发生在该公司第三次增发之际。2006年9月,亿城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拟向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股票,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每股不低于4.94元,拟募集资金总额约12亿元。
  按照2006年5月起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45条,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或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保荐制起源于英国,发展于香港地区。中国内地自2004年2月起建立企业上市保荐制度,创设初衷在于将证券发行仅仅由证监会“关口”审核,变为保荐机构的“管道”监管,形成持续监管的机制。然而,保荐制实施七年来,部分保荐机构并没有真正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等工作,而是帮助保荐对象进行数字包装,甚至不乏协助造假。
  亿城股份申请增发时,肖时庆已从证监会调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后者正是此次股份增发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2007年1月23日,证监会发行部否决该项增发申请。4月5日,亿城股份召开当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新的增发方案,且将发行方式改为公开发行。10月30日,新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
  一般而言,定向增发比非定向增发更为容易,而亿城股份初次被否,后来却获批,虽然新方案募集的总股数减少,但是发行价为每股20.29元,远高于前一方案的4.94元,最终募集资金数额仍然为12亿元。肖时庆的运作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此时,房地产行业已显现过热症状,当时市场传言证监会对房地产行业的IPO和增发已经“关门”,部分房地产企业申请上市融资迟迟不能获批。负责该笔增发项目承销的银河证券张涛在证词中称,2007年亿城股份增发时,难度主要来自承销方面风险控制,当时股市处于高点震荡,一旦销售不好风险就由承销商承担。
  亿城股份当年三季报显示,其资产负债率已达到74.9%,此次增发对其尤为重要。该公司负责人在增发成功后曾对媒体称,“随着增发的成功,亿城的资产负债率压力将得到缓解。”
  由亿城股份全资控股的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亿城),曾卷入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周在北京亿城承接“竹园”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于2006年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平给予的200万元。而此次增发募集的资金,亦有10亿元用于开发位于海淀区的地产项目。
  据亿城股份公告,万城华府项目一期于2004年7月开工。判决书称,为感谢肖时庆在股票增发上的支持,亿城股份董事周海冰提出,让其低价购买一套商品房。2008年8月20日,肖时庆以妻儿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购得万城华府小区海园7号楼8018室。此房合同价格为715.843万元,而司法鉴定该房价值1626.43万余元。
  肖时庆当庭翻供称,低价购房是基于与周海冰的友情关系,辩护律师则提出承销亿城股份股票的行为与肖时庆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无关。不过,法院仍认定:肖时庆为亿城股份的谋利行为与其受财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明显具有权钱交易性质,构成受贿犯罪。

  内幕交易

  在肖时庆面临的诸项指控中,内幕交易为最大一宗。
  2006年,中石化启动了大规模的卖壳整合计划,其旗下七家上市公司中有四家拟定了初步卖壳对象,包括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化二)等。
  据判决书,早在2004年担任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期间,肖时庆得知中石化拟对下属上市子公司进行整合试点,探索整体上市。
  2006年,肖时庆利用银河证券担任中石化下属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机会,获知其即将启动第二批下属上市公司的股改和重组工作。当年9月,证监会原工作人员申尔让肖时庆打听光大证券(60178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拟借壳北京化二上市信息的准确性。
  判决书称,肖时庆给光大证券财务总监胡世明打电话,胡称光大证券正在与中石化接触。据申尔证词证实,肖时庆给他回复说,“有这种可能性,光大和中石化在接触。”
  当年9月21日至30日期间,肖时庆指使其妹肖爱英及邹国庆利用马志勇、欧阳春梅、苏晓英、肖爱英及刘花等多个账户,斥资约3529万元购入北京化二股票约430万股。邹国庆的证词显示,其为肖时庆管理刘花的股票账户,在北京化二停牌前几天,肖让其全仓买入北京化二股票。
  因为有媒体此前一天报道光大证券欲借壳北京化二,2006年10月12日,北京化二停牌。
  在停牌前该股票连续两次发生异动,9月21日与22日,其中21日该股票换手率陡然从前一天2.1%升至9.6%,涨跌幅由-0.48%变为10.05%。
  2007年3月14日,北京化二刊登《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报告书》《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至此,北京化二卖壳路径最终确定,重组方将光大证券更名为国元证券。
  肖时庆在庭审中辩称,其从胡世明处获得的信息非内幕信息,而是虚假信息,买卖股票系根据其专业知识作出的判断。但法院认为,“肖时庆获得的内幕信息,已经表明北京化二让壳重组进入实质阶段,势在必行,常人即可判断出投资北京化二将会获得非常的回报,肖并非利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对证券市场作出的分析和预测。”
  股改方案公布后,2007年3月19日,北京化二复牌,至3月27日再次停牌。短暂复牌期间,北京化二股价每日均涨停,收盘价涨至13.36元。是年9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此时,肖时庆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10月30日,借壳上市的国元证券开始交易,当日开盘价即达到50元,收盘价47.53元,是停牌前收盘价的将近4倍。北京化二2006年年报显示,前10名流通股股东包括马志勇(1694790股)等七名自然人,马正是受肖时庆指使买卖股票人之一。
  经司法鉴定确认,刘花、马志勇、欧阳春梅、苏晓英、肖爱英五人同时在2006年9月21日至29日期间总计买入北京化二股票约430万股,发生交易成本约3529万元,获利约1亿元。案发后,肖时庆亲属退回涉案赃款约7251万元。
  肖时庆及其身边人借内幕交易的获益金额,为目前已知的官员内幕交易案之最。此前的纪录保持者为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其家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获利约1300万元。
  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包括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在内的机构就此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政策力度,前所未有。
  对于肖时庆这类出自证监会的“两栖人”,“猫鼠”角色频繁变换,信息隔离又较普通证券从业者更为不易。

  ·下篇·

  在“涌金系”由一级市场和一级半市场进入二级市场的各个重大节点,本应肩负监督之责的肖时庆,反成资本大鳄的内应

  “涌金系”内应

  从肖时庆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检察院批捕,只相隔半个月。对于线头繁复的受贿及内幕交易案而言,近乎神速。可信的解释是,调查部门此前早已掌握了确凿证据。

  涌金系“朋友圈”

  “魏东死了,王益撂(交代)了。”在证监会前副主席王益被调查后,类似的传言在证券业界流传——他们认为这是肖时庆被带走调查的原因。
  与湘西农家子弟肖时庆不同,同为湖南湘西的魏东系世家子弟,其父魏振雄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作为会计界重量级人物,魏振雄曾任财政部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委员,并担任有中央财经大学背景的中惠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长。
  魏东毕业后曾在财政部短暂任科员,不久“下海”加入财政部下属的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下称中经开)任证券部主管,1994年创业成立北京涌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1995年2月,在著名的“3·27国债”事件中,中经开背靠财政部的信息优势获利颇丰,此役令28岁的魏东名利双收。
  以此为起点,魏东创立“涌金系”,其关联企业如九芝堂、千金药业、云南国投和国金证券等。“涌金系”操作手法初期以买卖法人股股权获利,后期则通过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直接进入二级市场。
  生就一张娃娃脸的魏东为人随和、交游广泛,无论达官显贵、文艺名流、同事同学,乃至接触不多的下属,皆念其诚恳热心。其追悼会上,送花圈者包括湖南“成功系”控制人刘虹、原“鸿仪系”控制人鄢彩宏、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等。
  实际上,魏东生前编织了一个隐秘而封闭的圈子,王益、肖时庆、雷波等人皆名列其中。与王益一度谈婚论嫁的一名女主持人,即由魏东介绍。
  此案的另一涉案人雷波,学医出身,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证监会后,在属于后勤部门的服务中心工作。1997年,在一次王益住院的机会中,其悉心照料令王颇为欣赏。同年底,小王益两岁的雷波担任王的秘书。两年后,并无专业基础的他被任命为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副处长。2001年,雷波离开证监会出任刚成立的小券商华鑫证券总裁,后“投奔”魏东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雷波虽比魏东大9岁,但对后者极为恭敬,平日以“老师”相称。
  “两进两出”证监会的肖时庆何时结识魏东,目前尚不得而知。而来自司法渠道的信息显示,至少在肖担任发行部副主任期间的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想进入二级市场的魏东即有事相托。而这种特殊“照顾”,伴随着“涌金系”壮大的各个关节。随着肖时庆案情逐渐明朗,无形中为外界了解“涌金系”的财技开启了一条门缝。

  护航九芝堂

  在“涌金系”壮大的时间轴线上,2002年可谓分水岭。
  当年1月,持有上市公司60.74%股权的九芝堂集团,被整体出售给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涌金)、上海钱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钱涌)、杭州五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五环)三家“涌金系”关联公司,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全面退出。湖南涌金获得九芝堂集团49%的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九芝堂29.76%的股份。此时距其上市仅一年。
  上述转让价格至今未公之于众。《财经》记者当时获知,三家公司的收购价总额为9565万元左右。这被视为“明显低估”。
  在控股九芝堂以前,“涌金系”虽在一级与一级半市场颇有“对政策判断精准,经常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润”之名,但毕竟惯于跟随实力机构做小股东,且持股一段时间即套现离场。而此番不仅强势控股进入实业领域,而且间接跻身二级市场。
  为了完成控股九芝堂,前期准备工作早在两年多以前就已开始。有知情者指出,九芝堂上市之时,即有魏东团队参与。
  1999年5月,以九芝堂集团为主发起单位,联合四家当地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国有控股的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并迈向上市征程。2000年6月28日,九芝堂上市成功,融资3.6亿元。在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分别有一名成员来自湖南涌金。
  时任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肖时庆,手握“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大权,正如司法材料所言,在九芝堂上市的关键过程中,肖对其多有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涌金间接持有九芝堂29.76%的股份,刚刚低于30%的要约收购红线,以场外协议收购方式避免了在二级市场中进行要约收购,手续简单、成本更低。
  完成实际控制后的几年,魏东作为自然人持有的集团股份增至26.93%,其与湖南涌金合并持有九芝堂集团86.43%的股份。凭借“两步走”战略,既绕过政策红线,又形成绝对控股,对于规避政策如此熟稔,难逃监管者点拨之嫌。
  上市之后的2003年7月,肖时庆当时所在的东方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又帮助九芝堂成功增发了股份。

  四两拨“千金”

  事与愿违,市场并不看好“涌金系”控制下的九芝堂。2001年6月26日,九芝堂从27元一路下滑,至2003年11月17日已跌至7.65元。
  以医药制造为主业的九芝堂,主营业务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提升。2004年九芝堂达到经营的顶点,其后经营数据下滑,其中2005年净利润达到六年来最低点,主要原因是费用出现了大幅增长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大幅下降。是年12月6日,九芝堂股价再创新低:4.02元。
  在九芝堂陷入困境的“涌金系”,一直在谋求其他的湘股机会。2002年,其与湖南成功集团联手收购了上市公司湘酒鬼(000799.SZ)。同年,又一个巨大的机会摆在魏东面前。作为潜质颇佳的国有企业,千金药业从1993年改制起就开始筹划上市。由于1996年未实施送配股的年度扩股方案后,千金药业呈“全员持股”状态:内部职工股增至占总股本46.7%,大大超过第一大股东株洲市财政局30%的控股比例,导致千金药业直至2001年仍无法通过核准关。
  2002年,千金药业按要求对股本构成进行了重大调整,即说服部分员工减持公司股权,将753.3万股以每股4.8元的价格出售给湖南涌金,承接了这部分职工股的湖南涌金成为千金药业的第二大股东。
  千金药业2004年3月12日获准上市后,上市当日以33.5元开盘,收盘于35.96,远远高于4.8元的清退价。
  而在千金药业并购与上市过程中,魏东再次找到刚从东方证券调任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巡视员的老友肖时庆。
  检察机关提起的证据是,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就“千金药业”收购报告书的批文请示时间为2005年11月30日,显示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拟稿人均为肖时庆,行政许可工作单上有肖的签名。

  神奇信托与行贿通道

  “涌金系”于2003年控股的云南国投,与九芝堂一起,成为魏东腾挪二级市场的两大伏笔。
  此番卷入调查并成为重要证人的刘刚,是促成这个项目的核心人物。刘刚是王益的老部下,他担任董事长的云南国投,堪称整个“涌金系”最私密的部分。作为云南人的王益,显然对这家故乡的公司关爱有加。
  云南国投在资本市场上总能“先知先觉”,获得超级收购机会。如2005年12月19日招商银行(600036.SH)公布了股改方案,12月30日赶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云南国投与国金证券从邯郸钢铁(600001.SH)手中,以每股3.60元收购了1.08亿股招商银行国有法人股。其中,云南国投获得8000万股,国金证券获得2800万股。
  同年,云南国投还收购了浦发银行(600000.SH)的法人股4000多万股,每股成本在4元以下。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这些法人股获得流通权,如以市价计算,价值连城。
  这些精准的内幕信息,无疑源于魏东的“朋友圈”。司法信息显示,2006年下半年,魏东提前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6.SZ,下称兴业银行)即将上市的内部消息,指示云南国投,通过九芝堂代为收购富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000万股兴业银行法人股。
  事实上,九芝堂的胃口不止这么大。早在2006年6月13日,神华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1.7504%(合计7000万股)股权拍卖,九芝堂就作为十家符合条件的竞拍者之一,尽管落败,其未收手。2006年11月30日,九芝堂与兴业银行原股东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中冠)签署转让合同,将所持1500万股兴业银行股份,以每股7元、总计1.05亿元的价格转让。两个月后兴业银行上市,当天的股价超过浦发行。
  有关人士曾作过计算,该部分限售股流通日为2008年2月5日,当日收盘价为46.46元。若深圳中冠选择在流通的首日卖出,可多获益6.97亿。而截至2006年6月30日,富通集团与深圳中冠分别位列兴业银行股东排名的第26位与第30位,九芝堂在上市前从这两家普通民营公司处,以超低价揽得3500万股法人股,在上市前夜的2007年1月位列股东排名第21位。
  在收购上述兴业银行法人股后,云南国投以此设立了瑞兴财产信托产品。该信托收益权分为优先级收益权(稳健型)和次级收益权(进取型),其中后者的份额1800万元,受益人为云南国投。2006年8月,云南国投作为财产受益人将全部收益权以私募推介的方式对外转让,该项目中1690万元进取型受让人由魏东确定。
  此时的魏东,并未忘记老友肖时庆对千金药业、九芝堂提供的帮助。
  判决书称,2006年初,魏东出于感谢,并欲借肖时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身份,为国金证券借壳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09.SH,下称成都建投)上市提供帮助,为肖时庆提供了云南国投发行的瑞兴财产信托理财产品13.5万份。
  法院审理查明,肖时庆收受雷波转交的15万元本金后,将相应资金交给“涌金系”元老、曾参与收购九芝堂集团的云南信托股东赵隽,并以肖家保姆刘花的名义签订资金委托协议,由赵妻谈悦园代为持有这些理财产品。2008年2月到期后,赵通过谈的银行账户将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共约615万元转入肖妻周正清的账户。
  判决书引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以受贿论处,“收益”额即受贿数额。并且,“肖时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请托人提供的收益机会,获得了财产性利益的期待权,从而获得了财产性利益,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国金证券导火索

  种种迹象表明,“涌金系”在国金证券借壳成都建投的疯狂操作,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这也是魏东被有关部门约谈的直接原因。
  2004年,国金证券的前身成都证券是一家地方性券商,注册资本为1.28亿元。2003年底至次年初,刘刚从昆明转战成都,专门负责此次收购。到2006年10月“涌金系”已持有其53.32%的股份,此外,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0%,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淳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13.48%和4.75%,其余五家股东均为四川本地公司,而成都国资委已经完全退出。
  完成对国金证券的控股后,“涌金系”再次找到成都市国资委,计划借成都建投的壳资源上市。成都建投原名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2年起因巨亏开始重组。2006年10月,国金证券借壳上市方案确定:以“资产置换加定向增发”方式。由九芝堂集团收购成都市国资委持有的成都建投47.17%的股份,成都建投以全部资产负债并定向增发7101.2万股,置换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投资和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00584.SZ,下称舒卡股份)持有的国金证券51.76%股份。
  魏东控制的“涌金系”公司获得了暴利。以当初入股成都证券的出资及支付成都市国资委的1000万元现金,和后来持有国金证券股票的价值看,“涌金系”此次一笔的账面获利至少超过90亿元。(参见《财经》2008年第10期《魏东之死》)
  在整个系列环节中,至少有两个关键处应得到证监会的批准:第一,成都建投与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舒卡股份的资产置换行为;第二,上市公司对这三家公司的定向增发行为。
  判决书引述雷波的供述称,在按程序准备对借壳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及迎接相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验收工作的过程中,为了通过审核验收,魏东开始运作并找到肖时庆帮忙。当时肖为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在并购重组审核会议中具有表决权。因其帮助,国金证券借壳上市顺利通过审核。
  2007年12月11日,肖时庆作为重组委委员,主持召开重组委第22次会议,审核并通过国金证券上市。
  与审核环节对应,二级市场上成都建投的股东筹码在2006年初开始集中,股东户数从2005年下半年的9400多户,逐渐下降到国金证券借壳方案公布前夕的7300多户,彼时股价徘徊在6元上下。到2007年9月底,其股东数已经接近3.7万户。股东数在短短一个季度内增加了3倍多,从“非常集中”转为“非常分散”。市场人士分析,从股价反应看,三年间二级市场的每股最高获利可达130元。
  2008年4月28日,也就是自杀前一天,魏东在电话里告诉一位市场上的朋友:“老兄,我的股票不值那么多钱!”
  此日,魏东以这一激烈的死亡方式“阻扰”了调查机关,亦使自己的资产获得保全。在他身后,喜好热闹的王益已移居秦城监狱,而肖时庆离开郑州中牟县看守所,亦开始真正的牢狱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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