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QFII可以参与股指期货
2011-05-09   作者:记者 陶俊洁 赵晓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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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6日公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明确QFII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但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据了解,该《指引》涉及QFII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类型和参与规模、开立股指期货账户、委托期货公司交易、投资监控责任等。
  《指引》规定,QFII持有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成交金额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按照申请套期保值额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并在中金所批准QFII套期保值额度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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