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管理,防止发生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济南市近日出台规定,领导干部离职三年内不得任职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
济南市监察局近日制定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不得聘用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3年以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原系领导干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人员,离职2年以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任职或者执业。
据了解,济南市这一意见界定的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机械检测、土地(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房地产估价和营销策划、政府采购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其他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济南市规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视情给予为期2年以内的警示处理。警示期间,各级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得委托其从事中介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清出济南市中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