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武汉式工资集体协商:"看上去很美"
2011-05-05   作者:记者 曾德金/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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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近日通过审核并生效。该合同惠及45万从业人员,这是我国目前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媒体认为该事件创立了“全国工资集体协商范本”。
  工资集体协商的“武汉模式”引发了网民热议:由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社会存在的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现象,工会在维护劳资关系中的作用有限,劳资双方就工资问题“有得谈”,是一种进步,但这种“看上去很美”的工资集体协商有待进一步的突破。

  惠及人群恐怕有限

  署名为“盛大林”的博客文章分析说,武汉市的这份集体合同能惠及多少人?报道称武汉的餐饮业共有45万名职工,但这不等于45万人都能从集体合同中受益。要知道,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很低的底线,绝大多数职工的工资都是高于这个标准的。即使上浮30%,可能也与大多数职工没有关系。根据新定的集体合同,工作地点在10个中心城区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170元;工作地点在7个新城区的职工,为每月975元。这个上浮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不到2009年武汉市人均工资2400元的一半。
  不过,署名“朱四倍”的博客文章认为,“如果能够解决武汉餐饮行业职工工资分配问题,也就解决了武汉1/5劳动力人口的收入公平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或许可以给武汉模式以较高的评价。

  工会维权仍是难题

  “盛大林”的博客文章还说,这份合同是由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签定的,与具体的劳资双方都隔了一层。假如餐饮企业不理会这份合同,怎么办?行业协会只是民间组织,并没有强制性的权力。没有加入行业协会的餐饮企业,行业协会管不着;即使是行业协会的成员,也可以退出行业协会。
  署名“刘新苗”的博客文章也称,工资集体协商在当前还是需要一个漫长的历程。在大部分民营企业很难做到这一点。集体协商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可能可行。当年沃尔玛等大型外企建立工会中国当地政府不知道花了多少精力,关键是各地政府不为企业办实事,不就是流传的那句“工会工会,吃了就睡吗”?
  署名为“会当凌绝顶188”的微博说,企业工会拿企业的工资,来为职工说话恐怕很难,很多工会只是个应付上级的摆设。
  有网民表示,政府可以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然后帮助企业职工建立独立于资方的组织,提高集体议价能力,并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司法救济。

  两重桎梏亟待破除

  正如“老民向左”的博客文章所说,“武汉模式”还有待落实实效的检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也需要在更多的突破中完善。
  署名为“大静的幸福”的微博说:“老板不愿谈、工会不敢谈、职工不会谈,工资集体协商给职工的感觉是‘看上去很美’”。
  “老民向左”的博客文章说,此次工资集体协商以上级工会组织与行业协会谈判的方式,避免了员工及企业工会与老板三方直接对话的窘境。但就上级工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而言,协商仍难摆脱政府主导的方式。同时也可看到,协商的力之所及尚停留于技术层面的“不会谈”。相较之下,更为根本性的“不敢谈”、“不愿谈”仍难触碰。要让集体协商形成有效机制,在更广泛的地区和行业发挥作用无疑必须突破这两重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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