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研究地产反暴利 专家称暴利与否取决地价
2011-04-29   作者: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最近中国房地产市场可谓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近期房地产调控将再次加码,不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即将实施,国家发改委同时在研究对于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谋取暴利的行为。
  消息一经披露引发各界关注,众多的开发商在微博上喊冤说并没有获得暴利。而多数的网友则对于开发商的说法予以了驳斥,并且呼吁一定要公开商品房的成本。在A股市场更多人在用资本投票,房地产板块前天、昨天两个交易日整体跌幅超过5%。对于官方准备对商品房实施反暴利规定的消息,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微博中回应说,这个好,可以让全社会公正了解谁是暴利。随后任志强又说,现在被垄断的是土地,而华润置地副总也在微博中慨叹说,难道开发商现在都成了不法之徒吗?
  分析最近发布的福布斯华人富豪榜,华人富豪的财富来源看,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业位居前三位。大陆产生全球富豪最多的行业制造业、房地产、生物医药,而今年胡润财富报告也显示,中国千万富豪达96万人,在个人投资方向上房地产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有超过1/3的富豪选择房地产投资及其开发,如果房地产行业没有暴利,又何以吸引和造就这么多的富豪?房地产市场反暴利规定到底具不具有可操作性?反暴利的对象又究竟该定准谁呢?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先生对此作出评论。

  主持人:反暴利规定是这两天房地产的热词,您写的评论文章观点是,商品房地产领域反暴利的政策目标达成是有可能的,现在的关键是什么是暴利?能不能给大家解释一下,也亮明一下您对反暴利规定的态度。

  韩世同:房地产肯定是个暴利行业,但是这个行业里,不排除有些企业没有获利,甚至破产,关键是看他取得土地的价格是低还是高。我观察到,拿到地王的开发商,又恰好碰到市场由热转到冷,他获得暴利的可能性会非常小。但是早期拿了地,政府一直没有对它采取收地行为,拖十年、八年,土地溢价就相当高,暴利就非常高。尤其是现在看到上市公司的平均利润回报,加上银行的杠杆作用,如果光算他自有投资的资本回报,一些公司达到200、300的投资回报率的都有可能。所以要对这个行业进行界定,我认为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把暴利挤出来。
  主持人: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大声喊冤,有的开发商拿地时很贵,否则也不会有地王不断出现的新闻。

  韩世同:高价的地王和低价的地王同时存在。

  主持人:但是现在开发商说,5到6成的收入都被地方政府拿走了。

  韩世同:部分情况也是真实的,有政府高价卖地的情况,也有政府非常低价给开发商拿走土地的现象。当开发商几乎是零地价拿地时,他依然卖高价,这肯定是暴利。但相反,最高位拿到的地王要形成暴利的可能性非常小。

  主持人:现在很多来自网友的声音和您的观点比较一致,暴利到底应如何界定,是不是暴利,很多人觉得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属于暴利。反暴利规定是不是具有更好的操作性,说暴利是不是也要拿出证据,向大家公开成本、公开细节等,也需要相关管理部门有一个明确。您觉得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规定的可操作性。

  韩世同:我觉得向民众公开的必要性并不是太大,但是有关部门,尤其是税务部门、财税部门了解开发商的成本,是不是暴利,这些部门非常清楚,可以测算,而且有权去稽查。两年前开始推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类似个人的累进个税机制,获利越高,政府拿走的土地增值税就越高,这个税收能够严格执行,可以达到反暴利的作用和目的。现在土地增值税收更多的仅仅是预缴、预征,达到4-5个百分点,但是对于一些真正暴利的行业与项目,4-5个百分点还远远不够,而对一些不赚钱的项目可能又误征了,可能将来还要清退。
  主持人:您认为从目前现有的规章、税收方面能够达到反暴利的目的,而且相关的证据,税务部门还是能够掌握的。

  韩世同:当然能掌握,政府部门掌握不了谁还能掌握?

  主持人:房地产反暴利不能只记得房地产开发商,忘了土地财政。有网友说,有没有可能立法监督土地财政中,对商业地产征收成本的公开性、合理性,有没有这样个必要?

  韩世同:把政府与开发商等同起来是不是对?企业是种商业行为,但是政府的税收并不完全是企业行为,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现在把政府或者是政府自己把自己企业化、市场化,我认为这个倾向不对。

  主持人:我们现在面对高房价也不能够一味地抱怨。

  韩世同:我们不能受开发商尤其是任志强的影响转移矛盾,他把民众的矛盾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去,其实地方政府也是为民、为众、为国家各方面,敛财的手段,我们还是要通过房地产税,通过整个税制改制和分税制,让它逐渐从开发环节、交易环节过重转移到持有环节。这样可能会改变过度依赖出让土地获取财政收入的做法。

  主持人:反暴利的对象究竟应该定准谁?

  韩世同:当然是开发商,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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