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业为“枢纽”推动工资合理上涨
2011-04-29   作者:记者 黄安琪/上海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工资待遇不光老板定,还必须得协商!让我们心里更踏实。”上海市亿俊服饰有限公司一线工人吴罚英说,她的目标是每月给在家乡的孩子寄1500元。但随着物价的上涨,眼看就无法实现,好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她的工资从每月2200元上涨到每月2500元,涨幅约13%,帮她渡过了难关。
  去年11月起,上海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在推进的过程中,上海市总工会以“外企”为重点,以行业为“枢纽”,在重点企业进行各个突破,推动了职工工资的合理上涨。

  “要约行动”促外企集体协商

  3月23日,上海家乐福(即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员工薪金问题首次有了制度性“说法”。当日通过的集体合同显示,2011年上海家乐福全日制员工工资将平均增长8%,其中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比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5%。
  这一条款使上海家乐福约70%的职工受益,月工资可增加约224元。此外,这份集体合同还增加了“为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发放第13个月工资”“增加员工淋浴设备”等条款。今后每年2月,上海家乐福企业内部将就员工工资增长进行协商。
  上海家乐福内部的集体合同订立,是继麦当劳、沃尔玛之后,由上海市总工会推动的“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又一突破。
  “这一成果来之不易,我们经过了多次的努力、要约与协商。”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调研员谈育明表示。
  据了解,上海市各级工会将按照属地原则,排摸辖区内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做到“企业所在地清、组织结构清、隶属关系清、建会情况清、开展集体协商现状清”,以推动世界500强在沪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在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过程中,工会将提出集体协商要约。”上海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堃涛表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违法行为,上级工会也将及时介入,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调处,推动形成“工会主动要约—提出整改建议—劳动部门依法追究”的工作链。对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企业工会,上一级工会将依法代替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 

  以行业为“枢纽”覆盖中小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华日服装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朱雪芹坦言,在以往的工资协商中往往会出现“三不”现象——企业“不愿谈”,工会“不敢谈”也“不会谈”,部分企业的工会主席本身就是企业高管或者企业主的亲戚,或者担心丢饭碗而不敢提要求。
  而在上海市亿俊服饰有限公司专门设立了一个测工时的部门,与厂方讨价还价,切实履行了“一品一测一协商”的制度。
  从2009年开始,上海市普陀区纺织工会开始在企业层面探索“一品一测一协商”制度,即企业每生产一个纺织品种(每个订单号),区行业工会进行一次现场测试,同时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以此确定该企业生产加工品种的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通过对6家大中型纺织企业总计10个生产加工品种的工时工价劳动定额标准进行现场测试、协商,普陀区纺织行业工会总计降低了136道工序的工时定额标准,提高了174道工序的工价定额标准,有效帮助职工真正多劳多得。
  专家表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不但有利于提高职工收入水平,还可减少劳动争议的数量和处理难度。如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现象相对较多,劳资双方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对工资报酬无约定的情况也时有出现,这就加大了纠纷的调处难度。有了行业集体合同和行业工资标准后,劳动部门可将此作为调处的依据,加快了解决纠纷的速度。 
  谈育明表示,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力量薄弱、难以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的实际困难。协商之后,工资是否合法合理一目了然,每道工序定额都有了明确的指导标准,有效地控制了隐形侵权现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 
  据悉,目前协商的为行业主要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劳动工时、劳动定额标准、企业工资增长标准。“行业工会对那些没有条件进行集体协商的企业具有托底和覆盖作用,力争让行业中的每位职工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上海市普陀区纺织行业工会主席马莉霞说。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还需跨过“三道坎”

  不少专家表示,即使拥有地方性的立法保障,劳资双方的工资协商要真正进入操作程序,仍显得不够顺畅。尤其在个别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劳工待遇问题仍然存在资方“一把抓”的问题。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工会常务副主席夏咏梅表示,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也感到很无助。她说:“如果企业方不执行,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目前还没有针对拒绝集体协商企业主的刚性惩罚措施。”
  谈育明认为,对于劳方而言,目前仍缺乏真正的“谈判专家”。中国国内少有“敢于谈”、“善于谈”的协商员;在国外,大多请专业人才作为“外援”,介入工资集体协商。
  此外,相关专家还指出,目前集体合同不覆盖劳务派遣工的情况普遍存在。由于企业内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工“一企两制”的现状普遍存在,大量劳务派遣工被挡在工资集体协商的门外,使其陷入“爹也不管,娘也不管”的尴尬境地,难以维护合法权益。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工资集体协商是劳资“双赢”制度 2010-10-11
· 工资集体协商是拾人牙慧之举 2010-08-04
· 工资集体协商成败关键在执行 2010-07-29
· 广东立法规定两成职工即可提请工资集体协商 2010-07-27
· 广东出台用工新规 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2010-07-15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日本震核危机”评估与我国供给型财政政策·[思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4个问题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