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谨防知识产权纠纷引发贸易风险
盲目接单可能导致侵权
2011-04-22   作者:记者 陆敏/汕头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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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中,有很多出口侵权货物是国内公司根据外国客户的订单生产的。企业在接受订单时未能全面了解有关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导致侵权,而侵权产品一旦被查处,国内的加工企业将承担制假和违约的不利后果。”汕头海关关长孟扬日前表示,定牌加工企业要谨慎审核合同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谨防盲目接单导致发生侵权。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目前定牌加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开展定牌加工业务时存在对知识产权责任承担大多约定不明的情况,相当部分企业不了解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与定牌加工中商标使用的区别,仅凭定单或传真件就开始为委托方加工产品,不签订书面加工合同,即使签订合同也仅注重加工商品的数量、款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结款方式,未明确双方商标使用责任,导致了商标侵权隐患的存在。甚至有的企业出于害怕失去定单而下意识不去对侵权风险进行约定。国内企业赚取的只是微薄的加工费用,而侵权产品一旦被查处,国内的加工企业将承担制假和违约的不利后果。
  据介绍,汕头海关目前查获的侵权案件就有类似情况,汕头一家企业按照外国客户的要求贴牌生产了侵犯某国际品牌商标权的服装,在出口时被海关查获,企业不但被没收货物和处以罚款,最终还受到了权利人的索赔,损失很大。
  孟扬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执法模式,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海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包括某些国际品牌在内的知识产权没有在海关备案,这样海关无法对某些疑似侵权产品进行认定,也无法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主动保护。国内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念模糊,更没有想到要去海关进行知识产权备案,这不仅不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容易让侵权商品抢占国际市场。
  孟扬表示,当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做好贸易安全和贸易便利之间的有效平衡,在执法中,海关发现部分国际知名品牌的权利人授权生产的情况非常普遍,却没有及时将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情况向海关备案,导致海关无法确定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授权状况而中止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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