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无居民海岛最高使用期限50年
2011-04-21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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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20日出台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含有建筑工程的用岛,最高使用期限为50年;其它类型的用岛可根据使用实际需要的期限确定,但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0年。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应当到原审核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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