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佣金分配表遭曝光 导“购”暴利令人咋舌
2011-04-10   作者:商意盈 段菁菁 张琴(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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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短短一天之内,就有几百家网站和论坛进行转载。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关注。
  许多网民纷纷谴责导游为图暴利变身“导购”的不良行为,他们质疑:在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的背景下,导游诱导游客购物提取巨额佣金的“潜规则”为何难以断根?如何还游客一个规范、“清明”的旅游环境?

  导游《佣金分配表》曝光 导“购”获利惊人

  该《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声称,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捡到这叠资料的,连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还有一张《杭州2日游+宋城导游计划单》。

遭曝光的《佣金分配表》

  记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几个旅游购物点商品的导游佣金提成都被明码标价:蚕丝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叶,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还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据了解,除了司机,旅行团一般由两个导游服务。地陪是当地接团导游,负责领路、讲解、订餐、订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飞机或大巴等远途而来的全程陪同导游。
  此外还用加黑斜体字写道:“亲爱的陪同:带团辛苦,请务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违反政策,按300%的比率处罚,多次出现,开除公司处理。请慎重为之。谢谢!”
  多数网民对此都有切身体验,因此《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纷纷表示,虽然早就知道旅游业存在旅行社和导游抽取购物佣金的现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这么高,行业的水这么深!
  搜狐网民“snakevil”发帖说:“旅游市场的‘潜规则’已经差不多成了‘显规则’,甚至一些游客也对不合理的种种现象习以为常。这张导游《佣金分配表》就像是那个孩子,扯下了‘皇帝的新装’,强烈呼吁大家都来关注。”

  一张《佣金分配表》,多少旅游乱象和痼疾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来到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公司副总经理王莉说:“新世界国旅在企业管理、导游管理方面非常规范,不存在这样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负责人也没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们初步判断这张表格不是从我们这里流传出去的。”王莉同时也承认,《佣金分配表》的确反映了旅游业长久以来的乱象和痼疾。
  目前,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委等主管部门高度关注此事件,并开始着手调查。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游抽取佣金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导游以外,旅行社也会分到营业额的10%作为提成,在年终统一结算。
  他举例说,以杭州—乌镇—上海两日游为例,旅游购物的“规定动作”少不了杭州的丝绸和乌镇的菊花茶。“如果一件丝绸套装的价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规定,旅行社可以从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导游平分。”
  按照这位业内人士的指引,记者来到位于杭州的一家丝绸公司。发现该公司内同样的丝绸制品比普通超市的价格要贵出30%左右。售货员告诉记者,这里不能还价,主要做的是旅行团生意。
  在杭州经营旅行社十多年的徐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旅行社的毛利率不到7%,净利率更只有0.6%。国内一般中小型旅行社的导游带廉价团,没有薪水和补贴,收入全靠佣金,还得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更有甚者,旅行社会在导游带团前向导游收取“人头费”,以此规避风险,反而让导游“自负盈亏”。
  中国旅游研究院博士杨彦锋说:“旅游行业准入门槛低、秩序混乱、旅行社低价竞争、导游人力与薪资等问题相互交织,互为因果,构成了一个复杂,涉及中国旅行社行业特殊发展现实的问题。”
  杭州市旅委质量监督所葛永明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争取客源,旅行社还争相推出低价团吸引游客,“零负团费”就是这种行业内恶性竞争的“产物”。而即便这种“零负团费”,也是各旅行社需要尽力争取的。
  “大的旅行社做的是口碑,但一些靠做一次性生意的小旅行社,导游缺乏责任心和职业尊严感,一旦你拒绝购物,导游的服务态度就会急转直下,对投诉也有恃无恐。”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张建融说。

  专家、网民:断绝佣金现象,治理回扣痼疾

  据悉,国家已经出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零负团费”。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新《旅行社条例》条例规定,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揽旅游者;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一些网民及业内人士指出,这些条例虽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断绝佣金现象。
  杭州市旅委主任李虹认为,回扣是全国旅游业的痼疾,以几个城市的力量,未必能扭转乾坤。“游客资源具有流动性,规范旅游市场必须全国‘一盘棋’。如果仅是个别城市‘吃螃蟹’,这个城市的旅游业产业链恐怕就会断裂。”
  张建融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阳光下运行,推动佣金的合理化。”事实上,上海、云南等地已经试水,对导游拿佣金采取“公对公”制度,即将购物商店的部分利润通过旅行社分配给导游。
  但张建融也坦言,推行“公对公”机制,意味着对行业内的利益分配重新定规矩,必然会触动一些人的私心私利,执行难度也可想而知。“要想做好此项工作,还有制定长效、系统的运行机制,如佣金提取的监督、网络技术的运用等。”
  杨彦锋建议,彻底改变导游私拿佣金现状,旅行社实行“导游工资制”或许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出路。“实施导游工资制并加以业绩奖励,将导游收入由‘暗’转‘明’,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导游的行为。同时,‘工资制’也可能推动导游从业群体在个人口碑和业务技能上达成良性竞争,从而对导游人才的职业发展形成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专家一致认为,改善导游的生存环境也迫在眉睫。在国内,为了节约成本,与导游保持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而不是正式的聘任关系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数。“导游对于所‘挂靠’的旅行社,是处于弱势。”杨彦锋说。
  一些网友在呼吁治理回扣痼疾的同时,也提醒游客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上了“黑旅”和“黑导”的当,网友“女院长”说:旅游时应挑价钱合理的,那些超低价的肯定会有购物陷阱和种种问题,说白了,便宜没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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