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努瓦尔 我国是牧区大国,拥有60亿多亩草场,约有500万人从事畜牧业生产。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牧区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广大牧区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牧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气候变化、人口增长因素和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广大牧区草原生态环境逐年恶化,牧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面临巨大挑战,牧民生产、生活面临着许多困难,同农区的差距在拉大。 目前,我国牧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草原基础设施薄弱,灾害频发,草场退化,载蓄能力下降。以内蒙古、新疆为例,草原退化率由上世纪60年代的15%——18%,已发展到目前80%左右,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繁重。二是牧民生产生活困难较大。逐水草而居是牧区的特点。牧区流动性大,不稳定性明显,遇到大灾大减少,小灾小减产,长期处于自给而不自足的状态。近年来,牲畜头数逐年下降。新疆年末存栏:2005年5233万头(只),2009年3844万头(只),2010年预计3730万头(只)。牧民的收入是由养蓄的多少而决定的,牧民非牧收入比例很小,增收渠道窄。纯牧区牧民年人均纯收入徘徊在2600-3000元。近些年,牧区灾害频发,牧民生产成本增高,债务增多。以内蒙为例,饲养一只羊成本从2001年的65元增加到2008年的185-200元,增加了两倍多,特别是居住在边境地区和深山里的牧民更是苦不堪言。三是牧区基础设施差,乡路、水利、通讯、棚圈、饲草料基地等优待发展。五是牧区一家一户的经营管理很难适应科学养蓄和畜牧业的产业化。过去牧区曾有的牧种改良,防疫灭病,草原建设等系列服务已经不复存在。六是国家的大农政策对“三牧”惠及较少。据了解,国家有涉农补贴10多项,补贴资金也很可观。但涉牧补贴项目很少,农区与牧区不平衡。新疆8.6亿亩草场,退牧还草任务只有1000多万亩,占总面积2%左右。七是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牧业增产,牧民增收的矛盾较突出。2008年、2009年牧民生产性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达85%以上。几点建议: 一
、提高对牧区、牧业、牧民工作地位的认识,从国家行政机构上理顺关系。我国牧区地域辽阔,担负着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牧区大多处在祖国边疆,世代守护着边疆的安全与稳定。牧区提供的肉奶类产品对于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要把“三牧”放到与“三农”同等重要位置,防止在大农业的概念下忽略牧区存在问题和困难,把民族工作的难点转移到“三牧”工作上,切实把“三牧”问题的解决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从全国发展战略上重新安排和部署牧区工作。鉴于此,建议国家设置“三牧”行政管理机构,设畜牧草皮管理部或在农业部下设“畜牧草原管理局”为二级局,从体制、机制上保证牧区管理,促进牧区加快发展。 二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草原生态保护,牧民增收的政策措施。非常遗憾的是,这次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很少提到牧区、牧业、牧民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牧区经济在大农业的概念下打了折扣。针对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牧民收入下降的现状,国家制定草原退化治理规划,继续延续退牧还草工程,分期分段扩大工程覆盖面。增加草原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对禁牧、休牧、轮牧草原进行补贴。开放建设饲草料基地,从国家转移支付中安排基地建设资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草原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实施办法。 三、重新研究和制定牧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国家制定牧区加快发展专题规划。深化草原基本制度改革,明确草原权属长期不变;确定可利用草场保护红线;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对开矿或旅游开发的草场,不要轻易改变草场用途,仍以牧户所属集体和所开发企业三者为开放、保护、使用共同体,以股份制形式承担草原保护治理和牧民增产增收。用新政策鼓励和支持牧民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边疆牧区牧民最低生活标准,增加牧区寄宿制学校补助,增加牧区合作医疗补助。 四、下大力气实施好牧民定居工程。牧民定居是一项历史性惠民工程。国家要制定定居规划,确定定居标准,研究定居方向,帮助牧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牧民定居点要选好位置,把定居点建在流域,区域开发区内,有条件的地方,把牧民定居纳入城镇化建设规划,根本上解决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定居必须按小康标准建立,要有增产增收措施,要有各项指标要求和生活质量要求;定居还要有配套设施,要有水利、道路、棚圈,饲草料基地,还有学校、医院、粮油、商店和人员培训等,把牧区定居工程与牧区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畜牧业产业化和草原资源集约化,为牧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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